敖镇自然资源所:服务下沉、办证上门,全力推进农村牧区不动产确权登记
来源:鄂前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09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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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牧区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推动乡村振兴、保障农牧民财产权益的重要举措。敖镇自然资源所坚持“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尊重历史、维护权益”原则,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全面开展农村牧区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

  严审细核,逐村推进,确保登记“零差错”。以嘎查村为单位,实行镇村联动,分批推进、严格审核。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所内工作人员深入各村集中办理资料收集与初步确认,现场完成镇、村、自然资源所及权利人“三方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确权案件做到“应发尽发”,暂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暂缓,严把登记质量关。

  流程优化,送证上门,实现群众“零跑腿”。为方便群众,敖镇自然资源所依托现有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成果,推行“批量受理、集中审核、送证到户”模式。工作人员到村集中受理办证业务,带回材料进行整理、录入、缮证及归档,再将办好的不动产权证书送至嘎查村进行发放,针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发证服务,实现群众“足不出村”即可领取房屋“身份证”。

  规范业务,强化培训,推动服务“提质效”。为提升登记工作效率与质量,敖镇自然资源所主动到旗不动产中心交流学习,系统掌握操作和办理规范;常态化组织政策法规培训,及时研究解决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流程顺畅、发证规范,切实提高农村牧区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水平。

  下一步,敖镇自然资源所将继续梳理遗留问题,查缺补漏,加快确权发证进度,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努力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切实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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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镇自然资源所:服务下沉、办证上门,全力推进农村牧区不动产确权登记
来源:鄂前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2-09 10:40

  农村牧区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推动乡村振兴、保障农牧民财产权益的重要举措。敖镇自然资源所坚持“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尊重历史、维护权益”原则,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全面开展农村牧区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

  严审细核,逐村推进,确保登记“零差错”。以嘎查村为单位,实行镇村联动,分批推进、严格审核。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所内工作人员深入各村集中办理资料收集与初步确认,现场完成镇、村、自然资源所及权利人“三方确认”,对符合条件的确权案件做到“应发尽发”,暂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暂缓,严把登记质量关。

  流程优化,送证上门,实现群众“零跑腿”。为方便群众,敖镇自然资源所依托现有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成果,推行“批量受理、集中审核、送证到户”模式。工作人员到村集中受理办证业务,带回材料进行整理、录入、缮证及归档,再将办好的不动产权证书送至嘎查村进行发放,针对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发证服务,实现群众“足不出村”即可领取房屋“身份证”。

  规范业务,强化培训,推动服务“提质效”。为提升登记工作效率与质量,敖镇自然资源所主动到旗不动产中心交流学习,系统掌握操作和办理规范;常态化组织政策法规培训,及时研究解决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流程顺畅、发证规范,切实提高农村牧区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水平。

  下一步,敖镇自然资源所将继续梳理遗留问题,查缺补漏,加快确权发证进度,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努力实现“应登尽登、应发尽发”,切实增强农牧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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