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2026年第三季度市场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
来源:鄂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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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营主体发展总体情况

  (一)实有经营主体增速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实有市场经营主体(含分支机构)12438户,同比增长2.01%,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分类型看:企业3674户,同比增长5.76%;个体工商户8198户,同比下降5.26%;农民专业合作社566户,同比增长6.71%。整体呈现企业稳步扩容、个体户存量收缩、合作社稳中有增的发展特征,市场主体整体总量稳中向好。

  (二)新设经营主体态势。截至 2026 年 9 月 28日,全旗新设市场经营主体 388户。其中,新设企业 98 户,同比下降 14.04%;新设个体工商户 288户,同比上涨3.97 %;新设农民专业合作社 2 户,同比大幅下降75%,农业合作经营创业意愿明显减弱。整体来看,企业新设有所回落,个体新设保持小幅增长,市场主体新增结构呈现分化态势。

  (三)经营主体净增量情况。从退出情况分析,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累计注销(含迁出)经营主体287户,同比上涨46.43%,经营主体退出节奏平稳有序,未出现集中退出现象。分类型看,注销企业80户、个体工商户1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户,退出结构与市场主体分布基本匹配。综合新设与退出情况,全旗经营主体净增量达101户,虽略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但整体保持正向增长,市场主体总量稳步扩张,发展根基持续夯实。

  (四)千人拥有经营主体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24户,千人拥有企业数36户,千人拥有个体户81户,市场主体密度位居合理区间,区域营商活力基础扎实。

  二、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一)经营主体结构。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实有企业3674户、个体工商户8198户,个体工商户占经营主体总量近七成,是市场主体的主要构成部分。从结构优化情况看,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数量之比(以下简称“企个比”,企业数值越大,表明市场主体结构越优)达45:100,较上年同期的40:100小幅提升,市场主体结构持续改善。

  (二)企业发展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新设立企业98户,同比下降14.04%,新设企业数量同比有所减少,市场活力略有放缓。从新设立的企业行业分布来看,全旗新设立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建筑业”(主要为建筑劳务)和“技术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共52户,占新设立企业总数的53.06%。新设企业主要集中在敖勒召其镇和上海庙镇,分别为56户和17户,重点镇区成为企业集聚发展的核心载体。

  (三)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新设个体工商户288户,同比上涨3.97%,个体新增创业保持小幅增长,但存量个体工商户有所减少,市场存量承压。从行业分布看,新设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合计163户,占新设个体工商户总数的56.6%,与民生消费需求高度契合。从区域分布看,敖勒召其镇新设个体工商户207户,占总数的72%,是个体工商户集聚的核心区域。

  (四)农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新设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同比大幅下降75%,农牧民抱团发展、合作经营意愿明显降低,合作社增量不足、培育乏力,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经营活力有所减弱。

  三、行业发展总体情况

  全旗行业发展总体稳中有进。从存量主体看,除个别行业外,全旗18个主要行业大类保持正增长,其中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行业增速突出,交通运输行业增速达43%,增长势头强劲。

  从新设退出比情况看,“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等5个行业,每新设100户经营主体退出户数为55户,退出户数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市场主体呈现良好稳增长趋势。

  四、相关建议

  (一)着力抓实合作社培育,激活农业经营活力

  针对合作社新设数量大幅下滑问题,持续加强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农牧民规范组建合作社。常态化清理空壳社、休眠社,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推动合作社规范运营、提质增效,稳步提升农业合作经营发展活力。

  (二)规范市场进退秩序,提升存量主体质量

  针对本期市场主体退出数量增幅较大的情况,坚持优胜劣汰、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异常主体排查整治,引导无经营、无效益主体有序退出,净化市场环境。密切跟踪行业退出动态,防范批量退出风险,确保市场主体进退平稳、存量优质。

  (三)持续优化主体结构,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聚焦我旗个体户存量回落、企业新设有所减少、主体结构仍有优化空间等结构性问题,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梯度培育工作。健全企业培育台账,强化政策引导与精准帮扶,引导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不断壮大企业主体规模,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整体结构,提升市场发展质量。

  (四)强化精准服务赋能,持续稳定市场活力

  立足重点镇区集聚特点,优化政务供给、做实惠企直达、强化上门指导帮扶。精准对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落实减税降费、便民办事等举措,切实解决市场主体经营难题,稳定创业预期、提振经营信心,持续巩固全旗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良好发展格局。(撰稿:乌东格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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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2026年第三季度市场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分析报告
来源:鄂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30 17:08

  一、经营主体发展总体情况

  (一)实有经营主体增速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实有市场经营主体(含分支机构)12438户,同比增长2.01%,总体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分类型看:企业3674户,同比增长5.76%;个体工商户8198户,同比下降5.26%;农民专业合作社566户,同比增长6.71%。整体呈现企业稳步扩容、个体户存量收缩、合作社稳中有增的发展特征,市场主体整体总量稳中向好。

  (二)新设经营主体态势。截至 2026 年 9 月 28日,全旗新设市场经营主体 388户。其中,新设企业 98 户,同比下降 14.04%;新设个体工商户 288户,同比上涨3.97 %;新设农民专业合作社 2 户,同比大幅下降75%,农业合作经营创业意愿明显减弱。整体来看,企业新设有所回落,个体新设保持小幅增长,市场主体新增结构呈现分化态势。

  (三)经营主体净增量情况。从退出情况分析,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累计注销(含迁出)经营主体287户,同比上涨46.43%,经营主体退出节奏平稳有序,未出现集中退出现象。分类型看,注销企业80户、个体工商户19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9户,退出结构与市场主体分布基本匹配。综合新设与退出情况,全旗经营主体净增量达101户,虽略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但整体保持正向增长,市场主体总量稳步扩张,发展根基持续夯实。

  (四)千人拥有经营主体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24户,千人拥有企业数36户,千人拥有个体户81户,市场主体密度位居合理区间,区域营商活力基础扎实。

  二、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情况

  (一)经营主体结构。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实有企业3674户、个体工商户8198户,个体工商户占经营主体总量近七成,是市场主体的主要构成部分。从结构优化情况看,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数量之比(以下简称“企个比”,企业数值越大,表明市场主体结构越优)达45:100,较上年同期的40:100小幅提升,市场主体结构持续改善。

  (二)企业发展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新设立企业98户,同比下降14.04%,新设企业数量同比有所减少,市场活力略有放缓。从新设立的企业行业分布来看,全旗新设立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建筑业”(主要为建筑劳务)和“技术服务业”等三个行业,共52户,占新设立企业总数的53.06%。新设企业主要集中在敖勒召其镇和上海庙镇,分别为56户和17户,重点镇区成为企业集聚发展的核心载体。

  (三)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新设个体工商户288户,同比上涨3.97%,个体新增创业保持小幅增长,但存量个体工商户有所减少,市场存量承压。从行业分布看,新设个体工商户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合计163户,占新设个体工商户总数的56.6%,与民生消费需求高度契合。从区域分布看,敖勒召其镇新设个体工商户207户,占总数的72%,是个体工商户集聚的核心区域。

  (四)农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截至2026年9月28日,全旗新设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同比大幅下降75%,农牧民抱团发展、合作经营意愿明显降低,合作社增量不足、培育乏力,农业规模化、组织化经营活力有所减弱。

  三、行业发展总体情况

  全旗行业发展总体稳中有进。从存量主体看,除个别行业外,全旗18个主要行业大类保持正增长,其中农林牧渔业、交通运输、住宿餐饮行业增速突出,交通运输行业增速达43%,增长势头强劲。

  从新设退出比情况看,“农、林、牧、渔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居民服务、修理、其他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等5个行业,每新设100户经营主体退出户数为55户,退出户数较上年同期略有减少,市场主体呈现良好稳增长趋势。

  四、相关建议

  (一)着力抓实合作社培育,激活农业经营活力

  针对合作社新设数量大幅下滑问题,持续加强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农牧民规范组建合作社。常态化清理空壳社、休眠社,盘活现有存量资源,推动合作社规范运营、提质增效,稳步提升农业合作经营发展活力。

  (二)规范市场进退秩序,提升存量主体质量

  针对本期市场主体退出数量增幅较大的情况,坚持优胜劣汰、提质增效。常态化开展异常主体排查整治,引导无经营、无效益主体有序退出,净化市场环境。密切跟踪行业退出动态,防范批量退出风险,确保市场主体进退平稳、存量优质。

  (三)持续优化主体结构,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聚焦我旗个体户存量回落、企业新设有所减少、主体结构仍有优化空间等结构性问题,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梯度培育工作。健全企业培育台账,强化政策引导与精准帮扶,引导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不断壮大企业主体规模,持续优化市场主体整体结构,提升市场发展质量。

  (四)强化精准服务赋能,持续稳定市场活力

  立足重点镇区集聚特点,优化政务供给、做实惠企直达、强化上门指导帮扶。精准对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需求,落实减税降费、便民办事等举措,切实解决市场主体经营难题,稳定创业预期、提振经营信心,持续巩固全旗市场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的良好发展格局。(撰稿:乌东格日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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