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二、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垃圾消纳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一栋单层钢结构处理车间,总建筑面积为14338.28平方米,其中包括建筑垃圾破碎筛选车间4634.43平方米;装修垃圾破碎车间4634.43平方米;沥青破碎车间5036.42平方米,门房33平方米,同时实施水、电、排水、通风等配套工程和垃圾处理设备的购置。
五、项目投资
总投资570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
六、社会稳定风险调查主要方式
1.发布公示。向社会和工程实施区进行公示、公告。
2.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深入了解项目建设区域走访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座谈会,征求与本工程项目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
七、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工程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2.本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本工程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4.对本工程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本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于内蒙古中政国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18747705116
2025年9月9日
鄂托克前旗公用事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