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升我旗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旗烈士纪念设施的类别、规模、保护级别以及周边环境等情况,现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如下:
一、旗内各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及保护范围
(一)马良诚顾寿山烈士陵园
设施地址:鄂托克前旗昂素镇玛拉迪社区北
保护级别: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单位: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面积3217㎡,以宗地分户图为基准划定保护范围(详见马良诚顾寿山烈士陵园宗地图)
(二)鄂托克前旗烈士纪念广场
设施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三段地工委东侧
保护级别: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单位: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保护范围:面积6470㎡,以宗地分户图为基准划定保护范围(详见鄂托克前旗烈士纪念广场宗地图)
二、保护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9日
马良诚顾寿山烈士陵园宗地图
鄂托克前旗烈士纪念广场宗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