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1〕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告时间为2026年1月13日至2027年1月12日,公示期1年。如有异议,请向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反映。通讯地址:鄂托克前旗农牧局4楼-403办公室,监督电话:12317(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监督举报电话)0477-7626487(鄂托克前旗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中心)电子邮箱:eqqfpb@sina.com.
附件:鄂托克前旗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