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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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行政检查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扎实推进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任务的实施,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要求,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聚焦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保三大领域,科学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为敖勒召其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检查主体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
  三、行政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明确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四、检查计划
  (一)环境卫生
  1.检查对象:辖区范围内住户、商户。  
  2.检查事项内容 :巡查街道、公共场所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行为;检查公共卫生设施,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无擅自拆除、改变用途等行为;核查沿街商户、单位是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检查公共场所是否存在便溺、乱扔杂物、小广告、打场晒粮行为。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季度一次。
  (二)土地和耕地保护
  1.检查对象:辖区范围内企业、农牧户。               
  2.检查事项内容:核查是否存在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破坏种植条件或造成土地退化情况;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是否完好,有无擅自移动、损毁行为;核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土地行为。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月一次。
  (三)农业投入品回收 
  1.检查对象:辖区范围内住户、商户。
  2.检查事项内容:核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是否按规定开具合格证;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是否回收各类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年一次。
  (四)违规搭建 
  1.检查对象:辖区住户、商户、违规搭建行为人。 
  2.检查内容:巡查镇区房屋、道路、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有无乱堆杂物破坏环境行为;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搭建生产生活用房和畜禽养殖棚圈的行为。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月一次。
  (五)禁牧休牧、草畜平衡 
  1.检查对象:全覆盖(重点区域),辖区牧户、草原承包经营者。
  2.检查内容 :检查草原打草是否符合规定;核查是否存在超载放牧行为;巡查禁牧区、休牧区是否存在放牧行为;检查禁牧休牧标志是否完好,有无擅自移动、损毁行为;核查牧户是否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全年禁牧区每月1次,休牧期3月20日—6月20日每周1次。
  (六)林业与水土保持管理
  1.检查对象:辖区水源周边农牧户,林区采伐企业、农牧户,河道沿线农牧户。 
  2.检查内容: 检查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行为。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季度1次。
  五、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以“护草员+网格员+执法队员”为主体,划分责任片区,每周开展巡查,填写《执法台账》。 
  (二)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如春耕备耕耕地保护、禁牧期放牧、年终环境卫生整治)开展集中检查。 
  (三)联合检查。与林草、自然资源、农牧、住建等部门联动,避免重复检查。 
  (四)线索核查。对群众举报、网格员上报的线索,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现场核查。 
  六、触发类行政检查
  (一)启动条件
  1.投诉举报: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如电话、网络、现场投诉等。
  2.转(交)办案件查处:接到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
  3.突发事件:辖区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
  (二)检查内容
  根据具体投诉举报、转(交)办案件或突发事件的性质,确定检查内容和重点。
  七、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在组织实施中需要调整或变更的,及时履行报批程序。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可靠、程序合法”。
  (三)创新方式方法,采取集中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措施强化监管效能,推进“互联网+监管”和远程监管。
  (四)强化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强化纪律约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我镇按照法定执法事项清单履行职责,清单之外的执法事项由旗直相关部门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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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来源: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3-06 15:56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行政检查工作,切实提升行政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扎实推进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任务的实施,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六条措施》要求,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主线,聚焦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态环保三大领域,科学编制行政检查计划,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执法效能,为敖勒召其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检查主体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
  三、行政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敖勒召其镇人民政府明确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四、检查计划
  (一)环境卫生
  1.检查对象:辖区范围内住户、商户。  
  2.检查事项内容 :巡查街道、公共场所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垃圾、污水粪便行为;检查公共卫生设施,垃圾收集点、转运站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无擅自拆除、改变用途等行为;核查沿街商户、单位是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检查公共场所是否存在便溺、乱扔杂物、小广告、打场晒粮行为。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季度一次。
  (二)土地和耕地保护
  1.检查对象:辖区范围内企业、农牧户。               
  2.检查事项内容:核查是否存在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破坏种植条件或造成土地退化情况;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是否完好,有无擅自移动、损毁行为;核查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是否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土地行为。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月一次。
  (三)农业投入品回收 
  1.检查对象:辖区范围内住户、商户。
  2.检查事项内容:核查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等是否按规定开具合格证;检查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是否回收各类包装废弃物、农用薄膜。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年一次。
  (四)违规搭建 
  1.检查对象:辖区住户、商户、违规搭建行为人。 
  2.检查内容:巡查镇区房屋、道路、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有无乱堆杂物破坏环境行为;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搭建生产生活用房和畜禽养殖棚圈的行为。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月一次。
  (五)禁牧休牧、草畜平衡 
  1.检查对象:全覆盖(重点区域),辖区牧户、草原承包经营者。
  2.检查内容 :检查草原打草是否符合规定;核查是否存在超载放牧行为;巡查禁牧区、休牧区是否存在放牧行为;检查禁牧休牧标志是否完好,有无擅自移动、损毁行为;核查牧户是否签订草畜平衡责任书。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全年禁牧区每月1次,休牧期3月20日—6月20日每周1次。
  (六)林业与水土保持管理
  1.检查对象:辖区水源周边农牧户,林区采伐企业、农牧户,河道沿线农牧户。 
  2.检查内容: 检查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护堤护岸林木;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行为。
  3.检查频次:全覆盖(重点区域),每季度1次。
  五、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以“护草员+网格员+执法队员”为主体,划分责任片区,每周开展巡查,填写《执法台账》。 
  (二)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如春耕备耕耕地保护、禁牧期放牧、年终环境卫生整治)开展集中检查。 
  (三)联合检查。与林草、自然资源、农牧、住建等部门联动,避免重复检查。 
  (四)线索核查。对群众举报、网格员上报的线索,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现场核查。 
  六、触发类行政检查
  (一)启动条件
  1.投诉举报:收到群众投诉举报,如电话、网络、现场投诉等。
  2.转(交)办案件查处:接到上级部门或其他部门转办的案件。
  3.突发事件:辖区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
  (二)检查内容
  根据具体投诉举报、转(交)办案件或突发事件的性质,确定检查内容和重点。
  七、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在组织实施中需要调整或变更的,及时履行报批程序。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研判,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法检查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可靠、程序合法”。
  (三)创新方式方法,采取集中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等措施强化监管效能,推进“互联网+监管”和远程监管。
  (四)强化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强化纪律约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我镇按照法定执法事项清单履行职责,清单之外的执法事项由旗直相关部门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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