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管理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2026年度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我局2026年度财会领域行政检查计划。现将《鄂托克前旗财政局2026年度财会领域行政检查计划》予以公示。
一、检查对象范围时间
(一)检查对象:本行政区域内代理记账机构、行政事业单位及旗属国有企业。
(二)检查比例: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随机抽取。对代理记账机构,力争3年内全覆盖;对行政事业单位和旗属国有企业,每年抽取不少于10家单位和1家企业。
(三)检查频次:为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扫码入企”等方式,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合并一次进行;不同行政检查主体针对同一检查对象在相近时段内实施检查的,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达到触发条件的行政检查,可与本计划一并实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四)检查时间:2026年4月至12月。
二、检查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检查
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以代理记账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切入点,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深入开展会计秩序整治,重点检查代理记账行业是否存在“有照无证”经营、虚假告知承诺等突出问题;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业务是否符合相关会计法规准则制度;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是否符合《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否执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其他条款和其他会计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行政事业单位及旗属国有企业的检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方面,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旗属国有企业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财务报表等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私设会计账簿、伪造或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利用虚构经济业务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造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