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击制售假劣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及肉制品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重点对象:肉及肉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肉类产品经营者、网红餐饮店、火锅店、学校食堂、冷库、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
(二)重点品类:肉及肉制品(包括生鲜肉)。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1.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登记、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2.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3.生产经营者采购、使用、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注水注药或其他有害物质的肉类产品以及腐败变质的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4.生产经营者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及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及肉制品、以调理肉及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以其它畜禽肉假冒牛(羊、驴)肉及肉制品的违法行为。
5.生产经营者在肉类产品生产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特别是在酱卤肉制品、腌腊肉制品中超限量使用防腐剂、护色剂的违法行为。
6.生产经营者非法贩卖白板肉,未按规定索取并留存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文件,进口肉类未索取并留存海关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
7.销售过期、变质肉及肉制品或篡改肉及肉制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的违法行为。
8.其他肉及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环节的违法线索。
二、征集线索说明
1.举报人应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提供线索方式
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或实地举报的方式提供违法线索。
1.电话举报:0477-762231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或拨打12315、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2.网络平台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进行举报。
3.来信来函举报:邮寄至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信封注明“制售假劣肉及肉制品线索”。
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