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工信和科技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26 15:02
字号:
打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鄂市监发〔202611)要求,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264-10月,具体时间由各相关部门联合确定。 

  二、抽查对象 

  已在旗商务、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鄂托克前旗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车用油品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抽查事项 

  (一)新车销售企业检查事项 

  1.检查企业备案情况、档案资料情况、明码标价情况、 

  消费者投诉情况。 

  2.核查CCC认证证书一致性。 

  3.是否按规定纳入税务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 

  4.新车销售企业车辆环保信息公开一致性核查。 

  (二)车用油品生产、销售企业检查事项 

  1.检查企业进销存情况。 

  2.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车用油品的企 

  业进行监督检查。 

  3.成品油经营许可检查。 

  4.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监督检查。 

  (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事项 

  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 

  2.在机构醒目位置展示党的教育方针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等内容;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机构章程。 

  3.是否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机构文化,有无各类标 

  志标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情况。 

  4.落实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使用要求, 

  机构符合预收费资金监管“两个全面纳入”原则,利用校外培训机构端APP线上办理报名、付费、购课、选课、消课、退费等事项。 

  5.⑴是否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交费、 

  消课;⑵是否存在收取现金、非监管账户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等问题。 

  6.按照“凡编必审、凡用必审”要求,是否围绕培训 

  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备案等重点环节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内审、主管部门外审的“双审核”制度,确保培训正确方向;按照自编教材“全部课程、全部内容”的上传要求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进行上传。 

  7.所有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审核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 

  明上岗并将证明上传至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8.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 

  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写入合同。 

  9.依法查处无证办学机构,依法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从业 

  人员,严厉打击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将在检查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筹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 

  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和指引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监管服务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附件:1.鄂托克前旗工信和科技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鄂托克前旗工信和科技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版) 
相关附件下载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鄂托克前旗工信和科技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26 15:0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鄂市监发〔202611)要求,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计划。 

  一、抽查工作时间 

  20264-10月,具体时间由各相关部门联合确定。 

  二、抽查对象 

  已在旗商务、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鄂托克前旗新车销售市场经营主体、车用油品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抽查事项 

  (一)新车销售企业检查事项 

  1.检查企业备案情况、档案资料情况、明码标价情况、 

  消费者投诉情况。 

  2.核查CCC认证证书一致性。 

  3.是否按规定纳入税务管理,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情况。 

  4.新车销售企业车辆环保信息公开一致性核查。 

  (二)车用油品生产、销售企业检查事项 

  1.检查企业进销存情况。 

  2.车用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对生产、销售车用油品的企 

  业进行监督检查。 

  3.成品油经营许可检查。 

  4.车用油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企业监督检查。 

  (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事项 

  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 

  2.在机构醒目位置展示党的教育方针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等内容;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机构章程。 

  3.是否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展示机构文化,有无各类标 

  志标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情况。 

  4.落实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使用要求, 

  机构符合预收费资金监管“两个全面纳入”原则,利用校外培训机构端APP线上办理报名、付费、购课、选课、消课、退费等事项。 

  5.⑴是否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交费、 

  消课;⑵是否存在收取现金、非监管账户收取培训费用“体外循环”等问题。 

  6.按照“凡编必审、凡用必审”要求,是否围绕培训 

  材料编写、审核、选用、备案等重点环节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内审、主管部门外审的“双审核”制度,确保培训正确方向;按照自编教材“全部课程、全部内容”的上传要求检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进行上传。 

  7.所有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岗前审核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 

  明上岗并将证明上传至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8.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将 

  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写入合同。 

  9.依法查处无证办学机构,依法清退不符合要求的从业 

  人员,严厉打击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将在检查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实现信息归集、共享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周密筹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 

  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 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和指引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监管服务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附件:1.鄂托克前旗工信和科技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鄂托克前旗工信和科技局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版)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