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等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6〕183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基层农牧业技术需求,进一步夯实农牧业发展根基,结合我旗实际,现面向全旗遴选农牧业科技示范场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
结合玉米、蔬菜、羊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实际需求,择优遴选3处标准化农牧业科技示范场所。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鄂托克前旗境内的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且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2.拥有旗内具代表性的主导产业,科技含量高,农牧业科技水平处于旗内领先地位;对接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专家、引进新品种与新技术的场所优先考虑。
3.具备一定技术服务能力,可承担周边地区技术及信息服务任务;拥有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牧民培训等活动的条件,能对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拥有自主产权或土地流转合同,且实现集中连片。
5.近几年未发生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农牧业生产安全事故。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经营主体自愿申报,在规定期限内向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提交农牧业科技示范场所申报表等相关材料。
2.专家评审: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查看核实,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入选主体。
3.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鄂托克前旗官方平台进行公示。
四、场所职责
1.编写示范场所实施方案,并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相关工作。
2.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户、农牧户到示范场所观摩学习,开展观摩培训活动5次及以上。
3.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并按时报送至旗农牧和水利局。
五、补助方式
对每个农牧业科技示范场所生产所需的农资给予一定的补贴,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专款专用。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填写《2026年鄂托克前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牧业科技示范场所申报表》。
2.编制场所实施方案,方案内容需详细,明确示范任务,观摩及培训计划,标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等。
3.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申报时间、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8月17日17:30前,向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310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7-7622192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牧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