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对鄂托克前旗天然气配气价格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配气价格的意见。
一、项目名称
鄂托克前旗天然气配气价格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综合办公楼7楼
联 系 人:康世强
联系电话:0477-7624153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中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街道新华汇大厦B座2309
联 系 人:徐新华
联系电话:0471-3694645
E-mail:nmgzj365@163.com
四、项目概况
为理顺鄂托克前旗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保障管道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求,现对鄂托克前旗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调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范围覆盖敖勒召其镇、上海庙镇、城川镇、昂素镇四个建制镇城镇供气区域,涉及居民及非居民用气用户。本次评估重点调查配气价格调整对各类用户生产生活的影响及社会公众接受程度。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次价格制定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
3、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前旗发改委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 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