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4年2月28日-3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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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8-3月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编:016200  

  项目信息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风险勘探项目组任18气探井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1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4.2.28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风险勘探项目组任20气探井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2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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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4年2月28日-3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13: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28-3月4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编:016200  

  项目信息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风险勘探项目组任18气探井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1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4.2.28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风险勘探项目组任20气探井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4〕2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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