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1、全环保再生资源拌合项目建设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焱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1条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措施,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运输。石料库全封闭建设,并采取洒水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破碎筛分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采取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废气采取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及搅拌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运至上海庙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
(3)防渗:针对项目特定区域进行分区防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1、全环保再生资源拌合项目建设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焱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金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1条年产20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采取洒水措施,运输车辆采用封闭运输。石料库全封闭建设,并采取洒水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破碎筛分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导热油炉废气采取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废气采取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储罐及搅拌废气采取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运至上海庙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产。
(3)防渗:针对项目特定区域进行分区防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