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1、鄂托克前旗祥雨产业园区有限责任公司泡沫箱加工厂建设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城川镇高潮畔村城二线珠白线交叉路口东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祥雨产业园区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首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泡沫箱生产车间,为单层全封闭构筑物,建筑面积为1680m2,位于城川镇集体经济产业园内,内部主要设泡沫箱生产线,生产规模为800万个/年,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泡沫箱发泡、成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8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生产废水收集后拉运至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理,不得外排;
(3)固废:软化水系统定期更换的废弃树脂由设备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由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防渗:按照《报告表》要求,针对不同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8月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1、鄂托克前旗祥雨产业园区有限责任公司泡沫箱加工厂建设项目
所在地:鄂托克前旗城川镇高潮畔村城二线珠白线交叉路口东
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祥雨产业园区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首环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泡沫箱生产车间,为单层全封闭构筑物,建筑面积为1680m2,位于城川镇集体经济产业园内,内部主要设泡沫箱生产线,生产规模为800万个/年,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废气:泡沫箱发泡、成型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采取低氮燃烧+8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拉运至附近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生产废水收集后拉运至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理,不得外排;
(3)固废:软化水系统定期更换的废弃树脂由设备厂家回收,不在厂区暂存;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由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防渗:按照《报告表》要求,针对不同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