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4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09 10:08
字号: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0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10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编:016200 

    

  1.鄂托克前旗生荣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废旧滴灌带及废旧农地膜回收再利用项目 

  2.所在地:城川镇糜地梁嘎查 

  3.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生荣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三同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 3 条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及 3 条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项目利用 回收的废滴灌带、废地膜生产 PE 再生塑料颗粒,年产 9000 PE 再生颗粒;利用生产的 PE 颗粒建设单翼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 8 条,内镶式贴片滴灌带生产线 12 条,PE 管及地膜生产线 6 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单翼迷宫式滴灌带 4000 吨,PE 3000 吨,内镶式贴片滴灌带 2000 吨。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废气:破碎采用湿式破碎,使用喷淋除尘;项目再生塑料颗粒、滴灌带、农地膜生产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共用1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UV 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最终统一运至城川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分拣废物及沉淀池清挖后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滤网及附着杂质产生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和废灯管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相关附件下载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4年10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4-10-09 10: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10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410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编:016200 

    

  1.鄂托克前旗生荣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废旧滴灌带及废旧农地膜回收再利用项目 

  2.所在地:城川镇糜地梁嘎查 

  3.建设单位:鄂托克前旗生荣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三同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 3 条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及 3 条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项目利用 回收的废滴灌带、废地膜生产 PE 再生塑料颗粒,年产 9000 PE 再生颗粒;利用生产的 PE 颗粒建设单翼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 8 条,内镶式贴片滴灌带生产线 12 条,PE 管及地膜生产线 6 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年产单翼迷宫式滴灌带 4000 吨,PE 3000 吨,内镶式贴片滴灌带 2000 吨。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废气:破碎采用湿式破碎,使用喷淋除尘;项目再生塑料颗粒、滴灌带、农地膜生产线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共用1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UV 光氧催化废气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最终统一运至城川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项目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分拣废物及沉淀池清挖后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滤网及附着杂质产生后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和废灯管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