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5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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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1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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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1日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1、茂204 石油探井项目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环评单位: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1口石油探井,井型为直井,本项目占地面积6323m²全部为临时占地,主要由井场、施工生活区、井场道路组成。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废气: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处理。
  (3)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岩屑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处理。
  (4)固废: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转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废钻井泥浆、一般岩屑暂存于收集罐内,交由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含油岩屑、废机油、落地油、废含油抹布、废防渗布、过硫酸钾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井场内危废临时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2、茂207 石油探井项目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环评单位: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1口石油探井,井型为直井,本项目占地面积6834m²全部为临时占地,主要由井场、施工生活区、井场道路组成。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3)(2)废气: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处理。
  (3)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岩屑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处理。
  (4)固废: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转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废钻井泥浆、一般岩屑暂存于收集罐内,交由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含油岩屑、废机油、落地油、废含油抹布、废防渗布、过硫酸钾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井场内危废临时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3、茂209A石油探井项目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环评单位: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1口石油探井,井型为直井,本项目占地面积5400m²全部为临时占地,主要由井场、施工生活区、井场道路组成。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2)废气: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处理。
  (3)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岩屑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处理。
  (4)固废: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转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废钻井泥浆、一般岩屑暂存于收集罐内,交由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含油岩屑、废机油、落地油、废含油抹布、废防渗布、过硫酸钾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井场内危废临时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3、茂210 石油探井项目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环评单位: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1口石油探井,井型为直井,本项目占地面积5436m²全部为临时占地,主要由井场、施工生活区、井场道路组成。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5)(2)废气: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处理。
  (3)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岩屑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处理。
  (4)固废: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转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废钻井泥浆、一般岩屑暂存于收集罐内,交由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含油岩屑、废机油、落地油、废含油抹布、废防渗布、过硫酸钾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井场内危废临时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5、深能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光伏制氢项目配套输氢管道      工程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能源化工区
  建设单位:深能北方(鄂托克前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拟建输氢管道一条全长约1.25km;管道以深能北方(鄂托克前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北侧站外2m为起点,总体沿深能厂区北侧向西侧敷设至尚东大道东侧,向北敷设至尚东大道与化工五路交叉口处,预留 DN150 阀井 1 座后向西顶管穿越尚东大道,再向北顶管穿越化工五路,与去润阳蒸汽管道并行敷设至内蒙古润阳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外南侧2.0m处为终点。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废气:项目为管道敷设工程,输气管道为密闭的地下管道,运营期基本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因此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废水: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4)固废: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6、鄂尔多斯市方宇化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肥料项目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方宇化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三同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复混肥料制造、氮肥制造项目。项目占地66666.67m²(约100亩),总建筑面积50000.00m²,配套建设供暖、供电、供水、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将建设2条均为年产6万吨的新型复合肥生产线,1条年产2万吨大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1条年产5万吨挤压颗粒氮肥生产线以及1条年产1万吨液体水溶肥生产线,共计年产新型肥料20万吨。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废气: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库房密闭,加强管理等措施。
  (3)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及喷淋塔吸氨尾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回用于洗涤塔喷淋;喷淋塔吸氨尾水全部用于产品配置,无生产废水外排。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4)固废: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定期清理的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20m²),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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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5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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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1日我局拟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1、茂204 石油探井项目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环评单位: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1口石油探井,井型为直井,本项目占地面积6323m²全部为临时占地,主要由井场、施工生活区、井场道路组成。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废气: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处理。
  (3)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岩屑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处理。
  (4)固废: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转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废钻井泥浆、一般岩屑暂存于收集罐内,交由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含油岩屑、废机油、落地油、废含油抹布、废防渗布、过硫酸钾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井场内危废临时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2、茂207 石油探井项目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环评单位: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1口石油探井,井型为直井,本项目占地面积6834m²全部为临时占地,主要由井场、施工生活区、井场道路组成。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3)(2)废气: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处理。
  (3)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岩屑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处理。
  (4)固废: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转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废钻井泥浆、一般岩屑暂存于收集罐内,交由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含油岩屑、废机油、落地油、废含油抹布、废防渗布、过硫酸钾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井场内危废临时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3、茂209A石油探井项目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环评单位: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1口石油探井,井型为直井,本项目占地面积5400m²全部为临时占地,主要由井场、施工生活区、井场道路组成。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4)(2)废气: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处理。
  (3)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岩屑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处理。
  (4)固废: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转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废钻井泥浆、一般岩屑暂存于收集罐内,交由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含油岩屑、废机油、落地油、废含油抹布、废防渗布、过硫酸钾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井场内危废临时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3、茂210 石油探井项目
  所在地: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羊场壕村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陕北石油评价项目组
  环评单位: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1口石油探井,井型为直井,本项目占地面积5436m²全部为临时占地,主要由井场、施工生活区、井场道路组成。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5)(2)废气: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处理。
  (3)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城川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井下作业废水收集后送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钻井岩屑及压裂返排液集中处理厂处理。
  (4)固废:固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转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废钻井泥浆、一般岩屑暂存于收集罐内,交由鄂托克前旗大坤能源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含油岩屑、废机油、落地油、废含油抹布、废防渗布、过硫酸钾废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至井场内危废临时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
  5、深能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光伏制氢项目配套输氢管道      工程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能源化工区
  建设单位:深能北方(鄂托克前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绿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程拟建输氢管道一条全长约1.25km;管道以深能北方(鄂托克前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北侧站外2m为起点,总体沿深能厂区北侧向西侧敷设至尚东大道东侧,向北敷设至尚东大道与化工五路交叉口处,预留 DN150 阀井 1 座后向西顶管穿越尚东大道,再向北顶管穿越化工五路,与去润阳蒸汽管道并行敷设至内蒙古润阳悦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外南侧2.0m处为终点。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废气:项目为管道敷设工程,输气管道为密闭的地下管道,运营期基本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因此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废水: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4)固废: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产生。
  6、鄂尔多斯市方宇化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新型肥料项目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方宇化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内蒙古三同时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复混肥料制造、氮肥制造项目。项目占地66666.67m²(约100亩),总建筑面积50000.00m²,配套建设供暖、供电、供水、硬化、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将建设2条均为年产6万吨的新型复合肥生产线,1条年产2万吨大量元素水溶肥生产线,1条年产5万吨挤压颗粒氮肥生产线以及1条年产1万吨液体水溶肥生产线,共计年产新型肥料20万吨。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废气:无组织废气:生产车间、库房密闭,加强管理等措施。
  (3)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及喷淋塔吸氨尾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进入三级沉淀池回用于洗涤塔喷淋;喷淋塔吸氨尾水全部用于产品配置,无生产废水外排。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鄂托克前旗上海庙富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处理。
  (4)固废: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定期清理的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20m²),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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