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1、任25天然气勘探井建设工程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陶利嘎查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风险勘探项目组
环评单位:内蒙古鸣霄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1口天然气勘探井,内容包括生活区、井场、进场道路等,总占地面积24598m²,均为临时用地。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采取场地硬化、定期洒水、施工垃圾及时清运等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污染。运输车辆经过起尘路段时应减速慢行,并采取洒水、蓬布苫盖等有效措施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的养护,在环境敏感点附近,禁止在中午(12:00-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防止出现噪声扰民现象。
(2)废气:施工场地及进场道路洒水抑尘;测试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罐后点火燃烧处理。
(3)废水:钻井废水、洗井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处置;生活污水由罐车送至就近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不外排。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处置;废钻井泥浆、钻井岩屑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临时贮存点内,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