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5年7月24日-8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8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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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4日-8月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项目信息: 
  1、2025年度鄂尔多斯盆地西缘冲段带上海庙北地区三维地震采集工程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5〕19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5.8.7
  2、鄂托克前旗昂素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5〕20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5.8.7
  3、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危废暂存库扩建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5〕21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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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前旗分局关于2025年7月24日-8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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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7月24日-8月7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8日-2025年8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2242766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综合大楼附楼320室、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一站式服务窗口 
  邮 编:016200 
  项目信息: 
  1、2025年度鄂尔多斯盆地西缘冲段带上海庙北地区三维地震采集工程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5〕19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5.8.7
  2、鄂托克前旗昂素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5〕20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5.8.7
  3、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海一号煤矿危废暂存库扩建项目
  审批文号:鄂环鄂前环评字〔2025〕21号批复  
  批复时间:20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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