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号)
题 目:关于加强管理,推进编外人员向编外人才转变的提案
提 案 者:卢建飞
联系地址:旗人社局
联系电话:150XXXXXXXX
建议承办单位:
|
审查意见 |
类别 |
政治建设类 |
|
主办单位 |
旗人社局 |
|
|
协办单位 |
旗编办、旗财政局 |
|
注:提案提交时只填写题目、提案者姓名、地址、电话、建议承办单位;案号和审查意见由大会提案审查组填写。
第01号(政治建设)类
关于加强管理,推进编外人员向
编外人才转变的提案
案 由: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了关于严格控制编外用人的要求,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强化编外人员总量管理,不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激发编外人才干事创业的动力,更好的服务于全旗高质量发展。
我旗编外人员主要包括辅助性岗位人员、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政府雇用工作人员(含同工同酬)、一般协管员和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根据工作内容可划分为高层次紧缺类、综合辅助类、技术技能类、服务保障类四类。截止2021年底,我旗机关事业单位同工同酬人员998人,占比达17.71%;雇用工作人员1286人,占比达22.81%;编外人员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比例达到40%,远远超出了编外人员聘用控制量要求(全国各地平均为15%),聘用的编外人员现在已成为我旗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主力,在弥补编制不足,顺利完成重点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已经成为单位的中坚力量,承担着部门的重要辅助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不可或缺的力量。
目前,编外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类别复杂,管理工作有漏洞,待遇均等化等问题也越来越凸显。按照我旗现行管理办法,编外人员在工作五年以上就逐渐看到了“天花板”,提拔、升职、晋升工资等“福利”无法触及,养老、退休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势必会影响到工作队伍的稳定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此外,我旗编外人员管理只是实行“审、进、用”,在“管”和“出”的环节停留在表面,编外人员的薪酬待遇、劳动维权、制度管理等方面一直处于薄弱环节,不利于更好的发挥编外人员的能动性,没有荣誉感和归属感,也不利于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容易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隐患。
因此,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推进编外人员工作创新势在必行,需要从政策、制度层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不断提升编外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建 议:坚持编外人员管理“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总量控制,只减不增。探索“员额制”管理。二是坚持权责清晰、齐抓共管。强化组织、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协同配合,从员额核定、人员选聘、人岗相适、经费保障、监督指导等方面有机统一。三是坚持动态管理,提升效能。建立健全编外人员动态管理平台,畅通“管”和“出”口,不断增强编外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谋划“编外人员”向“编外人才”转变。四是坚持多措并举,服务发展。积极推进“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宽用工格局,以“普通用工+紧缺人才+政府雇用+公益岗位+志愿者+服务外包”等形式解决工作任务增加工作人员的问题。
1.加强规范编外用工的程序。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旗委组织部、编办、纪检监察、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形成分工负责、联合审批监督机制,加强源头管理。
2.加强日常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3.提升综合素质。加强编外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综合素养,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用工续聘、解聘、工资与奖金发放及奖惩的依据。
4.鼓励编外人员创新创业。抓好技能型人才、专业型人才的培养,树立鲜明的人才培养和发展导向,在事业编制考试,引进紧缺人才等方面,多搭台,提供发展机会,鼓励编外人员进国企、进基层、自主创新创业,成为编外人才。
(第 1 号)
题 目:关于加强管理,推进编外人员向编外人才转变的提案
提 案 者:卢建飞
联系地址:旗人社局
联系电话:150XXXXXXXX
建议承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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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类别 |
政治建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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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旗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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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
旗编办、旗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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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案提交时只填写题目、提案者姓名、地址、电话、建议承办单位;案号和审查意见由大会提案审查组填写。
第01号(政治建设)类
关于加强管理,推进编外人员向
编外人才转变的提案
案 由: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明确了关于严格控制编外用人的要求,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强化编外人员总量管理,不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转换用人机制,激发编外人才干事创业的动力,更好的服务于全旗高质量发展。
我旗编外人员主要包括辅助性岗位人员、编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政府雇用工作人员(含同工同酬)、一般协管员和政府购买岗位人员。根据工作内容可划分为高层次紧缺类、综合辅助类、技术技能类、服务保障类四类。截止2021年底,我旗机关事业单位同工同酬人员998人,占比达17.71%;雇用工作人员1286人,占比达22.81%;编外人员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比例达到40%,远远超出了编外人员聘用控制量要求(全国各地平均为15%),聘用的编外人员现在已成为我旗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主力,在弥补编制不足,顺利完成重点工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已经成为单位的中坚力量,承担着部门的重要辅助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不可或缺的力量。
目前,编外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类别复杂,管理工作有漏洞,待遇均等化等问题也越来越凸显。按照我旗现行管理办法,编外人员在工作五年以上就逐渐看到了“天花板”,提拔、升职、晋升工资等“福利”无法触及,养老、退休等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势必会影响到工作队伍的稳定和工作效率的提高。此外,我旗编外人员管理只是实行“审、进、用”,在“管”和“出”的环节停留在表面,编外人员的薪酬待遇、劳动维权、制度管理等方面一直处于薄弱环节,不利于更好的发挥编外人员的能动性,没有荣誉感和归属感,也不利于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发展,容易成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隐患。
因此,加强编外人员管理,推进编外人员工作创新势在必行,需要从政策、制度层面给予支持和保障,不断提升编外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建 议:坚持编外人员管理“四项原则”。一是坚持总量控制,只减不增。探索“员额制”管理。二是坚持权责清晰、齐抓共管。强化组织、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协同配合,从员额核定、人员选聘、人岗相适、经费保障、监督指导等方面有机统一。三是坚持动态管理,提升效能。建立健全编外人员动态管理平台,畅通“管”和“出”口,不断增强编外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谋划“编外人员”向“编外人才”转变。四是坚持多措并举,服务发展。积极推进“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宽用工格局,以“普通用工+紧缺人才+政府雇用+公益岗位+志愿者+服务外包”等形式解决工作任务增加工作人员的问题。
1.加强规范编外用工的程序。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旗委组织部、编办、纪检监察、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形成分工负责、联合审批监督机制,加强源头管理。
2.加强日常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维护编外人员合法权益,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
3.提升综合素质。加强编外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综合素养,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用工续聘、解聘、工资与奖金发放及奖惩的依据。
4.鼓励编外人员创新创业。抓好技能型人才、专业型人才的培养,树立鲜明的人才培养和发展导向,在事业编制考试,引进紧缺人才等方面,多搭台,提供发展机会,鼓励编外人员进国企、进基层、自主创新创业,成为编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