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鄂托克前旗委、政府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多重考验,在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四区”建设,积极出台一系列有力政策,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民经济总体保持恢复态势,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居民消费支出略有回落。
一、城乡居民收支基本情况
2022年我旗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3元,增长6.0%,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分常住地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783元,增长4.3%。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76元,蝉联全市第一,增长7.0%。
2022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746元,下降0.1%。分常住地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1689元,增长0.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470元,下降1.4%。
(一)从四大类收入看: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108元,增长4.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37.9%,拉动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比较高。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768元,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51.2%,拉动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314元,增长13.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3.1%。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323元,增长7.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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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增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随着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完善的商品结构逐步形成,国家减税降费、增加就业等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经营净收入得到快速增长。二是随着人口增加及各大银行纷纷出台高利率存款、大额存单等吸储政策,部分居民通过改装车库、出租闲置住房、把现金存入银行获得高额利息等方式,使得家庭拥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有所上升。三是随着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的实施,居民工资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得到不同程度增加。
(二)从八大项支出看:食品烟酒支出7174元,下降0.1%,占消费总支出比重27.9%;衣着支出1860元,下降0.3%,占消费总支出比重7.2%;居住支出2409元,下降0.2%,占消费总支出比重9.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089元,下降0.2%,占消费总支出比重8.1%;交通通信支出8003元,下降0.2%,占消费总支出比重31.1%;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243元,下降1.4%,占消费总支出比重8.7%;医疗保健支出1504元,增长2.9%,占消费总支出比重5.8%;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464元,下降1.1%,占消费总支出比重1.8%。
二、主要特点
(一)四大类收入实现不同程度增长,居民收入超过疫情前水平。随着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我旗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均超过疫情前水平,实现四大收入全面增长。
从四大类收入占比情况来看,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支撑作用明显,分别占比51.2%和37.9%,是收入增长的主要拉动因素;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共占比10.9%,是收入持续增长的潜在动力。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实现城乡协调发展。2022年我旗农村牧区居民实现增收1696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2.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6,较去年同期缩小0.05,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差距不断缩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各类消费趋于稳定,消费支出略有回落。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和消费理念的转变,我旗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30%,达到最富裕水平。在疫情反复冲击下,居民消费支出承压下行,七类消费支出不同程度出现下降情况,只有医疗保健支出逆势增长2.9%。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冠肺炎的刺激,越来越多的居民由被动就医变为主动预防,医疗保健支出增速遥遥领先其他消费支出增速。
三、主要面临的问题
(一)收入结构单一,主要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城乡居民收支结构相对单一,经营净收入与工资性收入共占比89.1%,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各行业停产停运导致经营净收入减少。同时,我旗城镇个体工商户规模小、经营形式单一、同行业竞争较为严重。加之全旗城镇人口基数小,个体经营户经营收入增长潜力不足。农民工务工主要以体力型为主体,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收入增长,并且农民在本旗内就业渠道狭窄,就近就业比较困难,外出务工人员可能会暂时性失业导致工资性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受开荒毁林违法问题执法力度加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政策的实施,农牧民种植面积趋于稳定,无序扩张种植规模带动增收的情况已不复存在。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农业生产经营粗放,产业链条开发程度低,新型产业发展不足,第一产业增长没有形成规模,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经营性收入。加之当前农畜产品价格已处于历史高位,继续上涨空间不足,经营净收入高增长动力不足。
(二)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加遭遇瓶颈。一是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入上升空间收窄。二是大部分家庭财产性收入以银行利息、房屋租金为主,获得财产性收入其他途径很少。三是以养老金和农牧业补贴为主的转移性收入并非惠及每个家庭,其增长空间也有限,因此很难拉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四、促进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就业机制,拓宽收入渠道。一是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二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全面清理各类限制性政策。三是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四是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二)培养农牧业人才,发展新型农牧业。促进经营净收入增长。一是培养现代农牧业人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智慧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技能,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利用培训项目,培养有技能、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化农民,通过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率来提高农民经营净收入。二是进一步健全农牧业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提高价格补贴、保险来鼓励农牧民种植节水、高效的经济作物,为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三是以“四区”建设为引领,依托“红色文化传承区”建设,重视发展休闲观光农牧业特色区,充分利用农村牧区文化节、采摘游等活动带动农村牧区旅游发展。四是充分发展县域经济,持续发力推进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动建和投产,让招商成效从一纸协约变成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和产出效益,通过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补足短板、完善产业链条,使全旗工业、农业、三产项目齐头并进,推动招商项目良性滚动发展。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鄂托克前旗委、政府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国内疫情多点散发等多重考验,在上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推进“四区”建设,积极出台一系列有力政策,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国民经济总体保持恢复态势,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居民消费支出略有回落。
一、城乡居民收支基本情况
2022年我旗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513元,增长6.0%,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分常住地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783元,增长4.3%。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076元,蝉联全市第一,增长7.0%。
2022年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746元,下降0.1%。分常住地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1689元,增长0.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470元,下降1.4%。
(一)从四大类收入看: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6108元,增长4.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37.9%,拉动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比较高。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1768元,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51.2%,拉动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314元,增长13.6%,占可支配收入比重3.1%。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323元,增长7.5%,占可支配收入比重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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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增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随着消费环境不断优化,完善的商品结构逐步形成,国家减税降费、增加就业等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经营净收入得到快速增长。二是随着人口增加及各大银行纷纷出台高利率存款、大额存单等吸储政策,部分居民通过改装车库、出租闲置住房、把现金存入银行获得高额利息等方式,使得家庭拥有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有所上升。三是随着养老金、最低工资标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提高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的实施,居民工资净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得到不同程度增加。
(二)从八大项支出看:食品烟酒支出7174元,下降0.1%,占消费总支出比重27.9%;衣着支出1860元,下降0.3%,占消费总支出比重7.2%;居住支出2409元,下降0.2%,占消费总支出比重9.4%;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2089元,下降0.2%,占消费总支出比重8.1%;交通通信支出8003元,下降0.2%,占消费总支出比重31.1%;教育文化娱乐支出2243元,下降1.4%,占消费总支出比重8.7%;医疗保健支出1504元,增长2.9%,占消费总支出比重5.8%;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464元,下降1.1%,占消费总支出比重1.8%。
二、主要特点
(一)四大类收入实现不同程度增长,居民收入超过疫情前水平。随着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我旗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转移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均超过疫情前水平,实现四大收入全面增长。
从四大类收入占比情况来看,经营净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支撑作用明显,分别占比51.2%和37.9%,是收入增长的主要拉动因素;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共占比10.9%,是收入持续增长的潜在动力。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实现城乡协调发展。2022年我旗农村牧区居民实现增收1696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2.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06,较去年同期缩小0.05,城乡居民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城乡差距不断缩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三)各类消费趋于稳定,消费支出略有回落。随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和消费理念的转变,我旗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30%,达到最富裕水平。在疫情反复冲击下,居民消费支出承压下行,七类消费支出不同程度出现下降情况,只有医疗保健支出逆势增长2.9%。随着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以及新冠肺炎的刺激,越来越多的居民由被动就医变为主动预防,医疗保健支出增速遥遥领先其他消费支出增速。
三、主要面临的问题
(一)收入结构单一,主要收入增长后劲不足。城乡居民收支结构相对单一,经营净收入与工资性收入共占比89.1%,是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一方面,受疫情影响,各行业停产停运导致经营净收入减少。同时,我旗城镇个体工商户规模小、经营形式单一、同行业竞争较为严重。加之全旗城镇人口基数小,个体经营户经营收入增长潜力不足。农民工务工主要以体力型为主体,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响了收入增长,并且农民在本旗内就业渠道狭窄,就近就业比较困难,外出务工人员可能会暂时性失业导致工资性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受开荒毁林违法问题执法力度加强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等政策的实施,农牧民种植面积趋于稳定,无序扩张种植规模带动增收的情况已不复存在。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农业生产经营粗放,产业链条开发程度低,新型产业发展不足,第一产业增长没有形成规模,直接影响农村居民的经营性收入。加之当前农畜产品价格已处于历史高位,继续上涨空间不足,经营净收入高增长动力不足。
(二)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加遭遇瓶颈。一是农民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入上升空间收窄。二是大部分家庭财产性收入以银行利息、房屋租金为主,获得财产性收入其他途径很少。三是以养老金和农牧业补贴为主的转移性收入并非惠及每个家庭,其增长空间也有限,因此很难拉动城乡居民收入增长。
四、促进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就业机制,拓宽收入渠道。一是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二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建立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全面清理各类限制性政策。三是统筹城乡就业政策,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就业。四是完善小微创业者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勤劳致富。
(二)培养农牧业人才,发展新型农牧业。促进经营净收入增长。一是培养现代农牧业人才,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智慧农牧业发展,增加农民技能,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积极利用培训项目,培养有技能、懂技术、会经营的现代化农民,通过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率来提高农民经营净收入。二是进一步健全农牧业补贴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通过提高价格补贴、保险来鼓励农牧民种植节水、高效的经济作物,为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三是以“四区”建设为引领,依托“红色文化传承区”建设,重视发展休闲观光农牧业特色区,充分利用农村牧区文化节、采摘游等活动带动农村牧区旅游发展。四是充分发展县域经济,持续发力推进招商项目快速落地、动建和投产,让招商成效从一纸协约变成实实在在的建设成果和产出效益,通过发展各具特色的现代乡村富民产业,补足短板、完善产业链条,使全旗工业、农业、三产项目齐头并进,推动招商项目良性滚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