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庙镇委员会关于成立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工作专班的通知
来源:上海庙镇
发布时间:2021-09-2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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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妥善解决企地矛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庙镇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布仁巴特尔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建林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常务)

  邱  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政府副镇长

  孙世峰       政府副镇长

  成  员:蒋世强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主任

  李  伟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那顺德力格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赵  耀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那木热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  跃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苏  乐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谢志军       水泉子村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王  平       八一村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刘占山        沙章图村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黄志富       水泉子村党支部副书记

  曹玉斌       八一村党支部副书记

  史春清       沙章图村党支部副书记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企业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各企业对接搬迁计划、落实安置补偿资金,推进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宣传动员、政策解释工作;

  2.负责对搬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调查摸底、丈量房屋、清点附着物,并做好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工作;

  3.负责与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协议,并督促被补偿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搬迁义务;

  4.负责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核算,协调各煤炭企业及时足额发放补偿安置资金;

  5.负责建立土地、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档案,并将补偿资金兑付情况、范围及明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负责处理解决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范因搬迁引起的不稳定因素,坚决杜绝越级上访;

  7.研究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和建议;

  8.每半月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进展情况;

 

 

  中共上海庙镇委员会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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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庙镇委员会关于成立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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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1 14:39

各嘎查村、社区,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妥善解决企地矛盾。经镇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庙镇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布仁巴特尔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建林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常务)

  邱  虎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政府副镇长

  孙世峰       政府副镇长

  成  员:蒋世强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主任

  李  伟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副主任

  那顺德力格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赵  耀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那木热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刘  跃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苏  乐       矿区搬迁补偿安置办公室工作人员

  谢志军       水泉子村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王  平       八一村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刘占山        沙章图村党支部书记、委员会主任

  黄志富       水泉子村党支部副书记

  曹玉斌       八一村党支部副书记

  史春清       沙章图村党支部副书记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企业协调办公室。具体负责与各企业对接搬迁计划、落实安置补偿资金,推进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等工作。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1.负责全镇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宣传动员、政策解释工作;

  2.负责对搬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调查摸底、丈量房屋、清点附着物,并做好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工作;

  3.负责与被补偿人签订补偿协议,并督促被补偿人在约定期限内履行搬迁义务;

  4.负责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资金的核算,协调各煤炭企业及时足额发放补偿安置资金;

  5.负责建立土地、房屋及附着物征收补偿档案,并将补偿资金兑付情况、范围及明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负责处理解决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范因搬迁引起的不稳定因素,坚决杜绝越级上访;

  7.研究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出对策和建议;

  8.每半月向镇党委、政府报告一次矿区塌陷区搬迁补偿安置工作进展情况;

 

 

  中共上海庙镇委员会

  2021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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