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双减”工作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课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促进我旗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开学之际,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七个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复学复课前督导检查。
一、严格依法登记,对营利性教育机构,严格执行“先证后照”,未取得审批机关批准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二、依法加强价格、广告与合同等内容监管,对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市场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对教育培训类广告加强监管,对含有不良导向内容的广告实行零容忍,进行取缔和追责。
四、提高合同行政监管效能,针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引导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
五、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对培训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抽查检查,对经营范围里含有“教育咨询”的市场主体进行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同时在执法检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查处为辅”的工作方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全力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截至目前,辖区17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自主申请注销;检查3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中13家已使用教育局推广的合同示范文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双减”工作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课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促进我旗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开学之际,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教育体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等七个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复学复课前督导检查。
一、严格依法登记,对营利性教育机构,严格执行“先证后照”,未取得审批机关批准许可的,一律不予登记注册。
二、依法加强价格、广告与合同等内容监管,对未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相互串通操纵市场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三、加大广告监管力度,对教育培训类广告加强监管,对含有不良导向内容的广告实行零容忍,进行取缔和追责。
四、提高合同行政监管效能,针对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进一步引导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
五、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对培训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抽查检查,对经营范围里含有“教育咨询”的市场主体进行排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同时在执法检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查处为辅”的工作方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全力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截至目前,辖区17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自主申请注销;检查3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其中13家已使用教育局推广的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