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药械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药械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旗人民用药用械安全。近日,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一、督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督促发挥“哨点”作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一是检查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重点抽查含对乙酰氨基酚的退热药、磷酸奥司他韦、连花清瘟胶囊、医用口罩、体温计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品种的购销存情况;二是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要求药店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如实登记上报“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四类药品的购药人信息、劝导进店顾客“戴口罩、测体温、验绿码、保持1米距离”等防疫措施;三是检查药械经营企业消防安全。重点检查灭火器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是否被其他物品遮挡、是否设有防火标志、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等。节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2家次,对1家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5个,确保药械质量安全,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二、强化新冠疫苗质量监管,守护疫苗质量安全。执法人员对我旗新冠疫苗配送、接种单位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规范管理,做好疫苗配送、冷链交接等工作,保障疫苗质量、防止疫苗流入非法渠道,共检查新冠疫苗查接种点12个。
三、加强防疫医疗器械监管,确保检测试剂安全有效。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该局执法人员对旗人民医院、旗蒙医综合医院等2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试剂采购和冷链运输、储存养护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有效可追溯,助力守好疫情防控检测关口。
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药械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重大药械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旗人民用药用械安全。近日,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一、督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督促发挥“哨点”作用。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检查。一是检查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重点抽查含对乙酰氨基酚的退热药、磷酸奥司他韦、连花清瘟胶囊、医用口罩、体温计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品种的购销存情况;二是检查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落实情况。要求药店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如实登记上报“退热、止咳、抗菌、抗病毒”四类药品的购药人信息、劝导进店顾客“戴口罩、测体温、验绿码、保持1米距离”等防疫措施;三是检查药械经营企业消防安全。重点检查灭火器在有效使用期限内、是否被其他物品遮挡、是否设有防火标志、安全出口是否通畅等。节前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32家次,对1家防疫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5个,确保药械质量安全,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
二、强化新冠疫苗质量监管,守护疫苗质量安全。执法人员对我旗新冠疫苗配送、接种单位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规范管理,做好疫苗配送、冷链交接等工作,保障疫苗质量、防止疫苗流入非法渠道,共检查新冠疫苗查接种点12个。
三、加强防疫医疗器械监管,确保检测试剂安全有效。为切实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该局执法人员对旗人民医院、旗蒙医综合医院等2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试剂采购和冷链运输、储存养护等环节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检测试剂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有效可追溯,助力守好疫情防控检测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