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多个地区陆续发现快递邮件检出新冠阳性。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新部署新要求,从严从紧做好食品经营单位从事为用户直接提供收寄、投递等快递末端服务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固疫情防线,旗局决定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全旗范围内开展食品经营单位从事快递末端服务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鉴于现阶段食品经营单位普遍不具备防止快递包裹污染食品的有效手段和措施,食品经营场所开展快递末端服务易造成食品污染,也容易造成新冠病毒通过存取快递邮件方式污染食品经营环境,同时,开展快递末端服务的食品经营单位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的情形。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快递邮件对食品经营场所污染导致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食品监管领域疫情防控风险。要求各股所、执法大队立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逐一进行排查,对超范围开展快递服务的食品经营单位予以查处,并责令停止其快递末端服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食品经营场所安全。
二、专项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居民小区周围的中小型超市、中小型餐饮场所、农村牧区小超市、小食杂店等从事快递末端服务的食品经营单位。
三、其他要求
(一)各巡查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全面加强辖区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快递末端服务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压实网格监管责任和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各巡查组按照划分管片,加大整治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食品经营单位要强化市场监管,依法做好相关案件查办工作;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查办案件一律依法向社会公开公布,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各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务必高度重视,迅速落实,并于2021年12月3日上午下班前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食品生产流通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