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12315”工作法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来源: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0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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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12315”工作法,不断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1、印发“1”套方案。为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教育体育局等多部门制定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中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等,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步骤、措施。 

  2、开展“2”次培训。春秋两季开学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旗教育体育局等多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培训会,就《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食物中毒预防及处置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主要或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基层市场监管干部共计158人。 

  3、落实“3”大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重大节庆日、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2人次,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26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64条。二是落实属地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开展新学期食品安全督导。包保干部对照“两个责任”任务清单,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的方式,对25家次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设置及履职情况等,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限期将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主体作用、食堂从业人员日常管理、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5家单位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4、建立“1”个清单。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旗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自查清单,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完成整改,切实做到从源头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 

  5、把握“5”项重点。一是严把人员健康关。要求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日开展晨午检,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认真洗手消毒,严防“病从手入”。二是严把进货查验关。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完善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规范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管理,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三是严把烹饪加工关。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做好餐前查验工作,规范加工食品操作流程,加工食品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四是严把食品留样关,要求各单位对每餐食品成品开展全品种留样,建立留样记录,确保留样量和留样时间符合规定,留样冰箱专用、留样容器密闭。五是严把制度落实关。督促校园及周边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制度、食品储存与保管规定、餐具洗消管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确保师生“舌尖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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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12315”工作法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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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17:0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12315”工作法,不断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

  1、印发“1”套方案。为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旗教育体育局等多部门制定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加强2024年中高考期间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等,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步骤、措施。 

  2、开展“2”次培训。春秋两季开学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旗教育体育局等多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培训会,就《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食物中毒预防及处置等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主要或分管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以及基层市场监管干部共计158人。 

  3、落实“3”大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重大节庆日、春秋季开学及中高考为契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管方式,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52人次,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26家次,排查出安全隐患64条。二是落实属地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开展新学期食品安全督导。包保干部对照“两个责任”任务清单,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的方式,对25家次中小学、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岗位设置及履职情况等,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限期将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托管机构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主体作用、食堂从业人员日常管理、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截至目前已有25家单位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4、建立“1”个清单。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旗各中小学、幼儿园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自查清单,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完成整改,切实做到从源头预防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发生。 

  5、把握“5”项重点。一是严把人员健康关。要求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日开展晨午检,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认真洗手消毒,严防“病从手入”。二是严把进货查验关。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完善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规范大宗食材供货企业管理,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三是严把烹饪加工关。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做好餐前查验工作,规范加工食品操作流程,加工食品烧熟煮透,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成品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四是严把食品留样关,要求各单位对每餐食品成品开展全品种留样,建立留样记录,确保留样量和留样时间符合规定,留样冰箱专用、留样容器密闭。五是严把制度落实关。督促校园及周边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管理制度、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制度、食品储存与保管规定、餐具洗消管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制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确保师生“舌尖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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