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维护每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缓解择班、择师、择校等热点、难点问题,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鄂托克前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阳光分班”工作由旗教体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学校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公开原则。“阳光分班”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
(三)均衡原则。“阳光分班”工作依据学生各方面因素均衡搭配,各班学生数差额控制在1人以内。学校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配备根据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综合素质等因素均衡组合。
(四)随机原则。各班学生名单由鄂尔多斯市阳光入学系统随机自动生成。
(五)全面原则。各学校要把所有新生全部录入“阳光分班”系统,确保全体新生参加“阳光分班”。
二、实施对象与时间
“阳光分班”的实施对象为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8月30日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
三、操作步骤
(一)导入新生名单。旗教体局将划片规则或分配结果导入系统,六年级毕业学生需导入成绩。
(二)确定班数、班额。旗教体局按照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设置每个学校班数、班额。
(三)组成“班级教学组”。学校登录系统建立班级和教学组。
(四)新生报到。学校将导入的新生在系统中的状态设置为“已报到”,分班以已报到新生数据为准。
(五)学生分班。在各方代表(纪检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或学生代表等)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对全体新生按照随机原则进行编班。
(六)公布分班结果。分班结果现场打印一式四份,一份交给各班班主任,一份张贴至学校公告栏中公示,另两份由学校、教体局存档。
(七)对未按时报到、转入和复学学生的管理。对未按时报到的新生,一周之后必须进行二次“阳光分班”。转入和复学的学生,分配到同一年级学生人数最少的班级,如遇班级学生人数相同的情况,按照男女生比例情况进行分班。
四、其它事宜
(一)旗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各学校也要对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分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并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各项要求。
(二)各学校保证小学、初中初始年级新生全部进入“阳光分班”数据库,未进行阳光分班的小学新生不予注册学籍,初一新生不享受中考分招政策。
(三)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再重新分班或为个别学生调整班级。各学校要建立“阳光分班”专项档案管理机制,确保“阳光分班”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教体局全程监督“阳光分班”各项工作,对违反要求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处理,举报电话:7623507、7628010。
为推进我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维护每名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缓解择班、择师、择校等热点、难点问题,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鄂托克前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阳光分班”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阳光分班”工作由旗教体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各学校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公开原则。“阳光分班”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布分班方案,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
(三)均衡原则。“阳光分班”工作依据学生各方面因素均衡搭配,各班学生数差额控制在1人以内。学校各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配备根据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及综合素质等因素均衡组合。
(四)随机原则。各班学生名单由鄂尔多斯市阳光入学系统随机自动生成。
(五)全面原则。各学校要把所有新生全部录入“阳光分班”系统,确保全体新生参加“阳光分班”。
二、实施对象与时间
“阳光分班”的实施对象为全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新生,8月30日各中小学在规定时间统一进行“阳光分班”。
三、操作步骤
(一)导入新生名单。旗教体局将划片规则或分配结果导入系统,六年级毕业学生需导入成绩。
(二)确定班数、班额。旗教体局按照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设置每个学校班数、班额。
(三)组成“班级教学组”。学校登录系统建立班级和教学组。
(四)新生报到。学校将导入的新生在系统中的状态设置为“已报到”,分班以已报到新生数据为准。
(五)学生分班。在各方代表(纪检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或学生代表等)现场监督的情况下,对全体新生按照随机原则进行编班。
(六)公布分班结果。分班结果现场打印一式四份,一份交给各班班主任,一份张贴至学校公告栏中公示,另两份由学校、教体局存档。
(七)对未按时报到、转入和复学学生的管理。对未按时报到的新生,一周之后必须进行二次“阳光分班”。转入和复学的学生,分配到同一年级学生人数最少的班级,如遇班级学生人数相同的情况,按照男女生比例情况进行分班。
四、其它事宜
(一)旗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各学校也要对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分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并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各项要求。
(二)各学校保证小学、初中初始年级新生全部进入“阳光分班”数据库,未进行阳光分班的小学新生不予注册学籍,初一新生不享受中考分招政策。
(三)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得再重新分班或为个别学生调整班级。各学校要建立“阳光分班”专项档案管理机制,确保“阳光分班”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教体局全程监督“阳光分班”各项工作,对违反要求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予以处理,举报电话:7623507、762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