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案制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国家、自治区、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要求。
二、如何区分应急响应等级?
按水旱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水旱灾害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IV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等级。
(一)I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有4个镇的12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24小时内6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在过去的3小时,敖勒召其镇镇区平均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仍在持续。
3.预报或实测1条或以上河流发生50年一遇的洪水。
4.2个以上小型水库(含淤地坝)出现垮坝或串坝。
5.受持续强降雨或洪水影响,辖区已经发生流域性严重洪涝灾害或大范围特重洪涝灾害时。
6.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
7.全旗发生特大干旱。
(二)Ⅱ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3个镇的7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24小时内4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在过去的3小时,敖勒召其镇镇区平均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仍在持续。
3.预报或实测1条或以上河流发生20年一遇洪水。
4.2个小型水库(含淤地坝)出现垮坝。
5.受持续强降雨或洪水影响,辖区已经发生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或较大范围特重洪涝灾害。
6.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以下。
7.2个镇发生特大干旱,或全旗发生严重干旱。或全旗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
(三)Ⅲ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2个镇的5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24小时内3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在过去的6小时,敖勒召其镇镇区平均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仍在持续。
3.预报或实测1条或以上河流发生10年一遇的洪水。
4.小型水库(含淤地坝)发生重大险情。
5.受持续强降雨或洪水影响,辖区内已发生较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城市内涝等灾情。
6.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
7.1个镇发生特大干旱,或3个镇发生严重干旱,或全旗发生中度干旱。
(四)IV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V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1-2个镇的3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24小时内2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在过去的12小时,敖勒召其镇镇区平均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仍在持续。
3.预报或实测1条或以上河流发生5年一遇的洪水。
4.小型水库(含淤地坝)出现一般险情。
5.受持续强降雨或洪水影响,辖区内已经发生局部较重以上的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城市内涝等灾情。
6.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
7.2个镇发生严重干旱,或3个镇发生中度干旱,或全旗发生轻度干旱。
三、该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适用于全旗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以及由洪水引发的水库垮坝等突发性灾害;干旱是指城镇干旱、农牧业干旱,根据农业干旱出现不同季节划分为春旱、夏旱、伏旱、秋旱冬旱和城镇干旱。
四、事故处置的原则有哪些?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基本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五)坚持统筹兼顾。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六)本预案与上下级政府的预案共同构成体系,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
五、事故处置的组织体系是什么?
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组成及职责旗人民政府设立旗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旗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旗防汛抗旱工作。
总指挥: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总指挥:主持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副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旗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水利和住建工作的副旗长、旗人武部部长、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旗水利局局长、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委宣传部、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教育体育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农牧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能源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公安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水利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民政局、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旗气象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旗人武部、武警中队、旗供电分公司、中石油鄂托克前旗经营部、中国电信鄂托克前旗分公司、中国联通鄂托克前旗分公司、中国移动鄂托克前旗分公司。
六、如何发布预警分级响应信息?
防汛抗旱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各镇各单位审核,报请旗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涉及洪涝干旱灾情的,由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和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防指相关成员单位信息发布包括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旱情区域,其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送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七、如何调整及终止响应级别?
旗防指根据水旱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旗影响情况的 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变更、适时调整应急响应 等级要及时准确。当出现下列条件时,旗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一)大范围降雨趋停,旗气象局解除暴雨预警或预报未来
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二)工程险情基本控制,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控制站水
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三)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
(四)当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
(五)灾情基本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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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制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鄂尔多斯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国家、自治区、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相关要求。
二、如何区分应急响应等级?
按水旱灾害的影响程度和防御工作的紧要程度,水旱灾害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IV级、Ⅲ级、Ⅱ级、I级四个等级。
(一)I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有4个镇的12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24小时内6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在过去的3小时,敖勒召其镇镇区平均降雨量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雨势仍在持续。
3.预报或实测1条或以上河流发生50年一遇的洪水。
4.2个以上小型水库(含淤地坝)出现垮坝或串坝。
5.受持续强降雨或洪水影响,辖区已经发生流域性严重洪涝灾害或大范围特重洪涝灾害时。
6.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
7.全旗发生特大干旱。
(二)Ⅱ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3个镇的7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24小时内4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在过去的3小时,敖勒召其镇镇区平均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仍在持续。
3.预报或实测1条或以上河流发生20年一遇洪水。
4.2个小型水库(含淤地坝)出现垮坝。
5.受持续强降雨或洪水影响,辖区已经发生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或较大范围特重洪涝灾害。
6.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500以下。
7.2个镇发生特大干旱,或全旗发生严重干旱。或全旗发生中度及以上干旱。
(三)Ⅲ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2个镇的5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24小时内3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在过去的6小时,敖勒召其镇镇区平均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仍在持续。
3.预报或实测1条或以上河流发生10年一遇的洪水。
4.小型水库(含淤地坝)发生重大险情。
5.受持续强降雨或洪水影响,辖区内已发生较大范围严重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城市内涝等灾情。
6.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300人以下。
7.1个镇发生特大干旱,或3个镇发生严重干旱,或全旗发生中度干旱。
(四)IV级应急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V级应急响应。
1.24小时内1-2个镇的3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24小时内2个气象监测站点将要(或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在过去的12小时,敖勒召其镇镇区平均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雨势仍在持续。
3.预报或实测1条或以上河流发生5年一遇的洪水。
4.小型水库(含淤地坝)出现一般险情。
5.受持续强降雨或洪水影响,辖区内已经发生局部较重以上的洪涝灾害,造成农作物受淹、群众受灾、城市内涝等灾情。
6.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避险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
7.2个镇发生严重干旱,或3个镇发生中度干旱,或全旗发生轻度干旱。
三、该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适用于全旗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以及由洪水引发的水库垮坝等突发性灾害;干旱是指城镇干旱、农牧业干旱,根据农业干旱出现不同季节划分为春旱、夏旱、伏旱、秋旱冬旱和城镇干旱。
四、事故处置的原则有哪些?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作为基本标准,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三)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五)坚持统筹兼顾。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六)本预案与上下级政府的预案共同构成体系,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
五、事故处置的组织体系是什么?
旗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组成及职责旗人民政府设立旗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旗防指),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旗防汛抗旱工作。
总指挥: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总指挥:主持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的副主任、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旗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水利和住建工作的副旗长、旗人武部部长、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副主任、旗应急管理局局长、旗水利局局长、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指挥部成员单位: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委宣传部、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教育体育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财政局、旗自然资源局、旗交通运输局、旗农牧局、旗文化和旅游局、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旗能源局、旗林业和草原局、旗公安局、旗应急管理局、旗水利局、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民政局、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旗气象局、旗生态环境分局、旗消防救援大队、旗人武部、武警中队、旗供电分公司、中石油鄂托克前旗经营部、中国电信鄂托克前旗分公司、中国联通鄂托克前旗分公司、中国移动鄂托克前旗分公司。
六、如何发布预警分级响应信息?
防汛抗旱信息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各镇各单位审核,报请旗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涉及洪涝干旱灾情的,由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和发布;涉及军队的,由军队有关部门审核。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防指相关成员单位信息发布包括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旱情区域,其汛情、旱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各镇、旗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审核和发布。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送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七、如何调整及终止响应级别?
旗防指根据水旱灾害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对我旗影响情况的 变化,适时调整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变更、适时调整应急响应 等级要及时准确。当出现下列条件时,旗防指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一)大范围降雨趋停,旗气象局解除暴雨预警或预报未来
没有大的降雨过程。
(二)工程险情基本控制,主要防洪河道重要河段控制站水
位已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
(三)主要应急抢险救援任务基本结束。
(四)当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
(五)灾情基本稳定,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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