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
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前政办发〔2020〕31号 2020年5月25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
为深入挖掘我旗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升级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旗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载体,聚焦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生态健全的农村电商产业链,加快构建农产品上行、电商公共服务、配套支撑、电商扶贫和产业集聚等体系,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形成农村电商发展新格局。
争取到2021年底,全旗实现网络零售额2亿元,其中,农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1亿元,培育网络零售额超100万元的电商专业村3个以上,优化提升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打造升级农村电商服务站点23个,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新培训农村电商1000人次,推进农村物流协同发展,电商快递物流规模达到1000万件,农村电商配套支撑体系更加健全。
二、建设内容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计划投资650万元,支持4家本地农牧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建设本地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通过开设网上超市,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低价格、优质服务的便捷购物体验。
2.计划投资1100万元,支持大型物流中心实际承办企业不断整合物流资源,优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着重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和服务农产品上行问题。
(1)物流中心升级改造。根据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对现有敖镇电商寄递园进行提升改造,建设物流快递分拨配送中心,包括增加设施设备、物流及冷链车辆购置补贴、物流中心运行维护、智能化分拣线等,进一步提高分拣效率。
(2)完善物流基础建设。支持建设集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为一体的标准化产地预冷集散中心,择优选取20个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分别配套建设20㎡保鲜冷库一座,对本地农特产品进行保鲜预冷。
(3)物流降本提速。根据物流配送旗、镇、村三级配送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物流快递配送邮路,整合县域物流快递公司,将快递包裹分拣并配送到村(行政村覆盖率达70%以上),确保邮路运营成效;对承担物流快递业务的物流站点每月奖励300元,对年终考评优秀的物流站点给予2000元的奖励。
3.为促进农产品上行,增强农村电商创业积极性,有效降低农产品上行物流资费,全国各地(除特殊地区外)农产品物流上行每单首重资费降低30%以上的快递企业,1万单以上给予2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2万单以上给予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计划投资100万元。
(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注重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接续发展,实现拓展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及村级服务站盈利能力,加强指导与培育,增强服务站点的网络销售能力。
1.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投资150万元,实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优化工程。整合利用我旗电子商务产业园现有场地资源,完善鄂前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品牌形象,建成集办公、交易、快递、仓储、融资、培训、创意等多业态为一体的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坚持公益化市场化并举,推出政策咨询、人才培训、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运营推广、供应链管理等标准化服务产品,为当地企业、电商、服务商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2.升级改造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计划投资140万元,开展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改造提升工程。以具备条件的行政村为服务重点,对已建设的4个镇级综合服务站和23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改造,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打造“乡村小店”,建成农村代买代卖、便民生活、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功能的农村电商服务综合体。鼓励利用大数据等手段精准掌握村民需求,进一步拓宽进货渠道、降低进货成本,提高服务站点盈利水平,完善服务站点供应链建设。
(三)深化电商扶贫工作。由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各嘎查村及贫困户适销农产品进行信息统计,汇总实时交易需求,联结贫困户与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组织产销对接,开展助农惠农服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探索智慧乡村发展路径。
1.鼓励传统企业“触网”转型升级和电商企业网销本地农产品,对在银行累计贷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补助。计划投资80万元。
2.打造农村电商示范村站。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条件,发掘、培育有独特资源、文化和品牌优势的网货产品,打造有产业特色的电商示范村10个。计划投资160万元。
3.聚焦农产品上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按产品类别、销售单数等因素给予每单1-3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计划投资320万元。
4.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加大县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农产品地理标识和“三品一标”认证,通过县域公共品牌的培育、宣传、推广等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计划投资200万元。
(四)开展电商培训工作。实施电商扶贫战略,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为抓手,加大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转化效果,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牧业及贫困群众增收致富。面向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创业青年等群体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培训内容围绕农产品上行开展,除在各大网络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农产品外,重视抖音、快手、微商等自媒体流量销售优势,旨在提高各电商经营主体网上销售能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计划完成中级培训300人、高级培训100人。计划投资120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5月—2020年6月)
一是调查摸底。对全旗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全旗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二是制定方案。制定《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项目顶层设计,形成项目库,制定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并报上级备案。三是考察招商。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赴电商示范县和优秀电商企业进行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对接并引进一批电商企业。
(二)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1年7月)
一是推进项目实施。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面推进示范县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开展中期评估。做好中期自查,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2月)
一是开展自查。由旗工信局牵头组织旗财政局、农牧业局等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市级部门开展评估考核。二是考核迎检。接受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和扶贫办联合考核组的项目检查和验收。三是总结提升。及时总结我旗在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成立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设办公室,落实1-2名专(兼)职同志具体负责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立重点联系人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跟进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和举措。结合我旗实际,在项目、税收、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工作推进、监管考核等相关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风险防控,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总结推广。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做好综合示范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接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和绩效自评结果材料。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展洽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发展氛围,促进我旗农村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认真梳理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做好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广。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对各镇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建立健全我旗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建档工作。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承担购买服务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行业协会、企业、创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进行奖励。
(五)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完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细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要求,确保资金用于规定方向,做到专款专用。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注“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明确项目建设标准、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要求承办单位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
附件: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
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为扎实推进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布仁其木格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 组 长:都日斯哈拉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白 同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孙有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吕耀峰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 尤建兵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
娜 亚 团旗委书记
白英兰 旗妇联主席
王云山 旗工商联主席
额尔登毕力格 敖镇镇长
巴音孟克 上海庙镇镇长
热德那 城川镇镇长
冯春花 昂素镇镇长
柳天才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布仁巴雅尔 旗发改委主任
哈 达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贾向兵 旗工信局局长
奇革命 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杨生俊 旗民政局局长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杨革命 旗人社局局长
王建平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秦有国 旗住建局局长
边子文 旗交通局局长
奇阿日并 旗农牧业局局长
李云龙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 昭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乌云娜 旗审计局局长
苏占前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树国 旗统计局局长
秦岭峰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布 和 旗电信公司总经理
张小霞 旗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锦峰 旗联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贾向兵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若发生人员变动或职务调整,由接替其职务的人员继续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
旗工信局:负责全旗电子商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本旗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纳入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培训以及负责安排扶贫资金支持电商发展。
旗妇联、团旗委:负责组织全旗各界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共青团组织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等工作。
旗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电子商务宣传推介。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途径,加强对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
旗发改委:负责电子商务项目投资的立项、备案等相关工作指导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商业模式、管理模式、技术研发应用领域持续创新。
旗人社局:负责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缓解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缺乏的压力。
旗财政局:负责做好电子商务企业享受的国家和自治区、市、旗出台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和电子商务扶持政策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服务,把好质量关口,从源头上防治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等进入电商交易环节。
旗农牧业局:负责全旗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广工作,做好农产品的质量溯源工作。
旗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动全旗旅游资源的网络平台建设,负责旅游产品及旅游景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包装推广及质量监管。
旗统计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和科学化水平。
旗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加强全旗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并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在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
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前政办发〔2020〕31号 2020年5月25日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方案
为深入挖掘我旗农村电商发展潜力,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打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升级版”,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旗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载体,聚焦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建立完善生态健全的农村电商产业链,加快构建农产品上行、电商公共服务、配套支撑、电商扶贫和产业集聚等体系,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形成农村电商发展新格局。
争取到2021年底,全旗实现网络零售额2亿元,其中,农畜产品网络零售额突破1亿元,培育网络零售额超100万元的电商专业村3个以上,优化提升旗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打造升级农村电商服务站点23个,提高农产品上行效率,新培训农村电商1000人次,推进农村物流协同发展,电商快递物流规模达到1000万件,农村电商配套支撑体系更加健全。
二、建设内容
(一)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1.计划投资650万元,支持4家本地农牧业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建设本地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通过开设网上超市,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低价格、优质服务的便捷购物体验。
2.计划投资1100万元,支持大型物流中心实际承办企业不断整合物流资源,优化农村物流配送体系,着重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和服务农产品上行问题。
(1)物流中心升级改造。根据农村电商发展需要,对现有敖镇电商寄递园进行提升改造,建设物流快递分拨配送中心,包括增加设施设备、物流及冷链车辆购置补贴、物流中心运行维护、智能化分拣线等,进一步提高分拣效率。
(2)完善物流基础建设。支持建设集低温、加工、仓储、配送为一体的标准化产地预冷集散中心,择优选取20个村级综合服务网点分别配套建设20㎡保鲜冷库一座,对本地农特产品进行保鲜预冷。
(3)物流降本提速。根据物流配送旗、镇、村三级配送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物流快递配送邮路,整合县域物流快递公司,将快递包裹分拣并配送到村(行政村覆盖率达70%以上),确保邮路运营成效;对承担物流快递业务的物流站点每月奖励300元,对年终考评优秀的物流站点给予2000元的奖励。
3.为促进农产品上行,增强农村电商创业积极性,有效降低农产品上行物流资费,全国各地(除特殊地区外)农产品物流上行每单首重资费降低30%以上的快递企业,1万单以上给予2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2万单以上给予5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计划投资100万元。
(二)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注重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接续发展,实现拓展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及村级服务站盈利能力,加强指导与培育,增强服务站点的网络销售能力。
1.公共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投资150万元,实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优化工程。整合利用我旗电子商务产业园现有场地资源,完善鄂前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提升品牌形象,建成集办公、交易、快递、仓储、融资、培训、创意等多业态为一体的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运营水平。坚持公益化市场化并举,推出政策咨询、人才培训、品牌培育、品质控制、运营推广、供应链管理等标准化服务产品,为当地企业、电商、服务商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2.升级改造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计划投资140万元,开展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改造提升工程。以具备条件的行政村为服务重点,对已建设的4个镇级综合服务站和23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改造,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打造“乡村小店”,建成农村代买代卖、便民生活、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功能的农村电商服务综合体。鼓励利用大数据等手段精准掌握村民需求,进一步拓宽进货渠道、降低进货成本,提高服务站点盈利水平,完善服务站点供应链建设。
(三)深化电商扶贫工作。由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各嘎查村及贫困户适销农产品进行信息统计,汇总实时交易需求,联结贫困户与流通企业、电商平台等,组织产销对接,开展助农惠农服务,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探索智慧乡村发展路径。
1.鼓励传统企业“触网”转型升级和电商企业网销本地农产品,对在银行累计贷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补助。计划投资80万元。
2.打造农村电商示范村站。结合地方产业发展条件,发掘、培育有独特资源、文化和品牌优势的网货产品,打造有产业特色的电商示范村10个。计划投资160万元。
3.聚焦农产品上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按产品类别、销售单数等因素给予每单1-3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计划投资320万元。
4.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加大县域公共品牌宣传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开展农产品地理标识和“三品一标”认证,通过县域公共品牌的培育、宣传、推广等活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计划投资200万元。
(四)开展电商培训工作。实施电商扶贫战略,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为抓手,加大农村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培训转化效果,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牧业及贫困群众增收致富。面向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电商服务站、创业青年等群体开展电商人才培训,培训内容围绕农产品上行开展,除在各大网络平台开设店铺销售农产品外,重视抖音、快手、微商等自媒体流量销售优势,旨在提高各电商经营主体网上销售能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计划完成中级培训300人、高级培训100人。计划投资120万元。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0年5月—2020年6月)
一是调查摸底。对全旗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全旗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二是制定方案。制定《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项目顶层设计,形成项目库,制定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并报上级备案。三是考察招商。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赴电商示范县和优秀电商企业进行考察,学习先进经验,积极对接并引进一批电商企业。
(二)实施阶段(2020年7月—2021年7月)
一是推进项目实施。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全面推进示范县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开展中期评估。做好中期自查,配合市级部门开展中期评估,并及时整改。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8月—2021年12月)
一是开展自查。由旗工信局牵头组织旗财政局、农牧业局等部门对实施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提请市级部门开展评估考核。二是考核迎检。接受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和扶贫办联合考核组的项目检查和验收。三是总结提升。及时总结我旗在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成立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指导、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下设办公室,落实1-2名专(兼)职同志具体负责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建立重点联系人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跟进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谋划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路、重点和举措。结合我旗实际,在项目、税收、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工作推进、监管考核等相关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风险防控,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信息报送和总结推广。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做好综合示范工作的信息公开工作。对接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和绩效自评结果材料。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展洽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发展氛围,促进我旗农村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认真梳理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做好成功案例的宣传推广。
(四)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列入对各镇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考核。建立健全我旗电子商务标准和统计体系,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建设、运营状况等调查统计建档工作。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承担购买服务的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行业协会、企业、创业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进行奖励。
(五)强化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完善中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与项目管理制度,细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标准和资金拨付程序要求,确保资金用于规定方向,做到专款专用。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注“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明确项目建设标准、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要求承办单位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
附件: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
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为扎实推进我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布仁其木格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 组 长:都日斯哈拉 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
白 同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孙有君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吕耀峰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成 员: 尤建兵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
娜 亚 团旗委书记
白英兰 旗妇联主席
王云山 旗工商联主席
额尔登毕力格 敖镇镇长
巴音孟克 上海庙镇镇长
热德那 城川镇镇长
冯春花 昂素镇镇长
柳天才 旗融媒体中心主任
布仁巴雅尔 旗发改委主任
哈 达 旗教育体育局局长
贾向兵 旗工信局局长
奇革命 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杨生俊 旗民政局局长
阿有希 旗财政局局长
杨革命 旗人社局局长
王建平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秦有国 旗住建局局长
边子文 旗交通局局长
奇阿日并 旗农牧业局局长
李云龙 旗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 昭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乌云娜 旗审计局局长
苏占前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树国 旗统计局局长
秦岭峰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布 和 旗电信公司总经理
张小霞 旗移动公司总经理
王锦峰 旗联通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贾向兵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若发生人员变动或职务调整,由接替其职务的人员继续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各成员单位职责职能:
旗工信局:负责全旗电子商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本旗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纳入电子商务平台,参与电子商务应用和培训以及负责安排扶贫资金支持电商发展。
旗妇联、团旗委:负责组织全旗各界妇女联合会和各级共青团组织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等工作。
旗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电子商务宣传推介。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途径,加强对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
旗发改委:负责电子商务项目投资的立项、备案等相关工作指导服务,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商业模式、管理模式、技术研发应用领域持续创新。
旗人社局:负责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缓解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缺乏的压力。
旗财政局:负责做好电子商务企业享受的国家和自治区、市、旗出台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和电子商务扶持政策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和服务,把好质量关口,从源头上防治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等进入电商交易环节。
旗农牧业局:负责全旗农特产品的品牌培育推广工作,做好农产品的质量溯源工作。
旗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推动全旗旅游资源的网络平台建设,负责旅游产品及旅游景点在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包装推广及质量监管。
旗统计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采集,提升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和科学化水平。
旗联通公司、移动公司、电信公司:加强全旗农村的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通信条件,并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在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