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颖新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赵 栓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魏振选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
宋晓磊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冯玉庭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思宝东 旗民政局局长
成 员:康世平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周世财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庞晓敏 旗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民宗教工委员会主任
宝音达来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智超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阿明布和 旗总工会副主席
孙 赫 旗团委副书记
折 睿 旗妇联副主席
刘 捷 旗工商联副主席
乌松花 旗科协副主席
花 尔 旗残联副理事长
吕俊祥 旗发改委副主任
徐艳芬 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那仁森格尔 旗工业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 敏 旗公安局副局长
高 娃 旗民政局副局长
阿木尔格西格 旗司法局副局长
孟金良 旗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世 旗人社局副局长
苏雅拉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召日格图 旗住建局副局长
边对成 旗交通局副局长
白俊峰 旗农牧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
宋俊宝 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苗生刚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吴振祥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史伟彬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乌荣花 旗统计局副局长
敖特根稍 旗医保局副局长
达楞浩雅尔 旗关工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实施、标准;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镇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旗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思宝东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旗民政局副局长高娃、旗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康世平、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徐艳芬、旗公安局副局长李敏、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苗生刚、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宝音达来、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智超、旗团委副书记孙赫、旗残联副理事长花尔担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各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工作,旗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鄂托克前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颖新 旗委副书记、旗人民政府代旗长
副组长:赵 栓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魏振选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长
宋晓磊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冯玉庭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思宝东 旗民政局局长
成 员:康世平 旗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周世财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庞晓敏 旗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民宗教工委员会主任
宝音达来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马智超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阿明布和 旗总工会副主席
孙 赫 旗团委副书记
折 睿 旗妇联副主席
刘 捷 旗工商联副主席
乌松花 旗科协副主席
花 尔 旗残联副理事长
吕俊祥 旗发改委副主任
徐艳芬 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那仁森格尔 旗工业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 敏 旗公安局副局长
高 娃 旗民政局副局长
阿木尔格西格 旗司法局副局长
孟金良 旗财政局副局长
杨文世 旗人社局副局长
苏雅拉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召日格图 旗住建局副局长
边对成 旗交通局副局长
白俊峰 旗农牧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
宋俊宝 旗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苗生刚 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吴振祥 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史伟彬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乌荣花 旗统计局副局长
敖特根稍 旗医保局副局长
达楞浩雅尔 旗关工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市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统筹协调全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实施、标准;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各镇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旗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思宝东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旗民政局副局长高娃、旗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康世平、旗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徐艳芬、旗公安局副局长李敏、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苗生刚、旗人民法院副院长宝音达来、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智超、旗团委副书记孙赫、旗残联副理事长花尔担任。领导小组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同时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参与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今后,除旗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另文通知。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