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前旗违法违规机电井依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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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03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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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前旗违法违规机电井依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违规违法机电井依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推进自治区六个行动之节水行动,聚焦当前全旗水资源管理中违规违法打井、无序取水等突出问题,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违规违法机电井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和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清理全旗范围内违法违规打井行为,重点整治以下五类问题。一是未经审批私自打井或手续不全的机电井;二是超许可量取水、擅自变更取水用途及非法售水的机电井;三是已停用但未按规定进行封填或回填处理的机电井;四是未按要求安装计量设施的机电井;五是故意破坏井电双控计量设备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现象,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地下水管理秩序,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全旗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任务分工

为全面规范地下水开采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打井取水行为,现就各相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发挥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工作落实。负责违规机电井认定及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采取封填、拆除等整治措施;严格落实井电双控管理制度,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机电井限期整改;强化取水许可全流程监管,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规范取水用途审批及监管。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宣传部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渠道,开展地下水保护政策法规解读和普法宣传;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平台曝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下水保护的舆论氛围,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敖勒召其镇、上海庙镇、城川镇、昂素镇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辖区内违规机电井拉网式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并处置群众投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依法用水意识。

)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整治现场秩序;对非法售水、破坏井电双控设备等违法行为开展立案侦查,强化执法保障。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对机电井用地合法性进行全面核查,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违规机电井拆除后的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严肃查处非法取水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

)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的违规机电井,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造成林草植被破坏的行为进行查处,并监督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到位。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整治行动所需经费,将排查整治、设备拆除、生态修复、技术支撑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封填、拆除违规机电井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项目的资金保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涉及水资源管理、地下水保护等长效机制建设的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助力构建常态化管理体系。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供电分公司对认定的违规机电井实施断电措施,配合执法部门切断电力供应;对无合法审批手续的用电主体,供电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供电设施拆除;加强用电监测管理,建立违规用电预警机制,严防私自接电取水行为发生。

)各嘎查村协助开展入户排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及时上报发现的违规机电井线索;配合各镇及执法部门开展现场核查,督促本嘎查村违规机电井使用人限期整改;通过村民会议、入户宣讲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建立村级常态化巡查机制,对新增违规打井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做好已封停机电井的后续监管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地下水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

、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打击与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710—715日)。成立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及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通过政府主导、部门牵头、乡镇组织、嘎查村具体实施的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公布举报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716816日)。以镇为责任主体、嘎查村为基本单元,开展拉网式排查,对100亩以上喷灌户、200亩以上种植大户使用机电井情况重点排查。各镇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未经审批打井、超量取水等五类整治重点,逐村逐井核查,依托GPS工具箱APP精准标注机井坐标位置,详细记录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成井时间、灌溉面积、计量设施安装及电表户号等信息,建立一机井一档案动态管理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排查结果经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整改阶段(817—1017日)。组建由镇政府牵头,自然资源、林草、农牧水利、供电、公安等专班成员单位,建立专班每日会商、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对照前期排查台账,采取人工实地踏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监测三位一体方式开展地毯式复核,确保排查无死角、数据零误差同时对照100亩以上喷灌户、200亩以上种植大户排查台账于820日前完成整改。整治过程全程录像存档,建立一井一档电子台账,详细记录违法事实、处置过程及影像资料,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销号一起。建立两级巡查机制,将已查封机井纳入全镇网格化管理体系。乡镇定期开展全覆盖巡查;村级由包村干部、护林员、网格员组成巡查小队,实行日巡查、日报告制度,重点检查井口封闭状态、设备拆除情况及周边是否存在非法取水痕迹。

(四)验收巩固阶段(1018—1031日)。建立镇级自验+旗级复验两级验收机制,重点核查封填质量、设施拆除、长效管护等情况,验收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全旗通报。同步总结整治经验,修订完善机电井审批、巡查监管等制度,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动地下水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各镇、相关部门和嘎查村须提高政治站位,建立检查人员与责任区域一对一绑定制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效能,构建自然资源、水利、公安、供电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督办全链条闭环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动态分析整治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应对策略,全力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程序,从严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明查+暗访常态化检查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法定执法程序,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完善执法全过程影像记录,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封存取水设施,拆除取水工程。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打井取水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取用水,要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为0477-7625415。认真分析研判整治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整治秩序管控,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鄂托克前旗违规违法机电井依法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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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旗直各相关部门

现将鄂托克前旗违法违规机电井依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鄂托克前旗违规违法机电井依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推进自治区六个行动之节水行动,聚焦当前全旗水资源管理中违规违法打井、无序取水等突出问题,在全旗范围内开展违规违法机电井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范围和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清理全旗范围内违法违规打井行为,重点整治以下五类问题。一是未经审批私自打井或手续不全的机电井;二是超许可量取水、擅自变更取水用途及非法售水的机电井;三是已停用但未按规定进行封填或回填处理的机电井;四是未按要求安装计量设施的机电井;五是故意破坏井电双控计量设备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严格管控地下水开采,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现象,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地下水管理秩序,推动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全旗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保障。

二、任务分工

为全面规范地下水开采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打井取水行为,现就各相关部门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一)鄂托克前旗农牧和水利局发挥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工作落实。负责违规机电井认定及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采取封填、拆除等整治措施;严格落实井电双控管理制度,对未安装计量设施的机电井限期整改;强化取水许可全流程监管,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规范取水用途审批及监管。

)中共鄂托克前旗委员会宣传部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渠道,开展地下水保护政策法规解读和普法宣传;将相关单位提供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平台曝光,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下水保护的舆论氛围,强化警示教育效果。

)敖勒召其镇、上海庙镇、城川镇、昂素镇全面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辖区内违规机电井拉网式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健全日常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及时受理并处置群众投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群众依法用水意识。

)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整治现场秩序;对非法售水、破坏井电双控设备等违法行为开展立案侦查,强化执法保障。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对机电井用地合法性进行全面核查,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等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违规机电井拆除后的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严肃查处非法取水涉及的土地违法行为。

)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的违规机电井,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造成林草植被破坏的行为进行查处,并监督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到位。

)鄂托克前旗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整治行动所需经费,将排查整治、设备拆除、生态修复、技术支撑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封填、拆除违规机电井后土地复垦、生态修复项目的资金保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涉及水资源管理、地下水保护等长效机制建设的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助力构建常态化管理体系。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供电分公司对认定的违规机电井实施断电措施,配合执法部门切断电力供应;对无合法审批手续的用电主体,供电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供电设施拆除;加强用电监测管理,建立违规用电预警机制,严防私自接电取水行为发生。

)各嘎查村协助开展入户排查和数据采集工作,及时上报发现的违规机电井线索;配合各镇及执法部门开展现场核查,督促本嘎查村违规机电井使用人限期整改;通过村民会议、入户宣讲等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建立村级常态化巡查机制,对新增违规打井行为第一时间制止并上报,做好已封停机电井的后续监管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地下水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

、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打击与曝光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710—715日)。成立由旗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及镇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通过政府主导、部门牵头、乡镇组织、嘎查村具体实施的方式,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渠道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公布举报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的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716816日)。以镇为责任主体、嘎查村为基本单元,开展拉网式排查,对100亩以上喷灌户、200亩以上种植大户使用机电井情况重点排查。各镇组织专业人员,对照未经审批打井、超量取水等五类整治重点,逐村逐井核查,依托GPS工具箱APP精准标注机井坐标位置,详细记录审批手续办理情况、成井时间、灌溉面积、计量设施安装及电表户号等信息,建立一机井一档案动态管理台账,实行清单化销号管理。排查结果经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集中整改阶段(817—1017日)。组建由镇政府牵头,自然资源、林草、农牧水利、供电、公安等专班成员单位,建立专班每日会商、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对照前期排查台账,采取人工实地踏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监测三位一体方式开展地毯式复核,确保排查无死角、数据零误差同时对照100亩以上喷灌户、200亩以上种植大户排查台账于820日前完成整改。整治过程全程录像存档,建立一井一档电子台账,详细记录违法事实、处置过程及影像资料,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销号一起。建立两级巡查机制,将已查封机井纳入全镇网格化管理体系。乡镇定期开展全覆盖巡查;村级由包村干部、护林员、网格员组成巡查小队,实行日巡查、日报告制度,重点检查井口封闭状态、设备拆除情况及周边是否存在非法取水痕迹。

(四)验收巩固阶段(1018—1031日)。建立镇级自验+旗级复验两级验收机制,重点核查封填质量、设施拆除、长效管护等情况,验收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并全旗通报。同步总结整治经验,修订完善机电井审批、巡查监管等制度,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推动地下水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靠实工作责任。各镇、相关部门和嘎查村须提高政治站位,建立检查人员与责任区域一对一绑定制度,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效能,构建自然资源、水利、公安、供电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督办全链条闭环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动态分析整治形势,针对突出问题及时制定应对策略,全力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程序,从严监督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明查+暗访常态化检查机制,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法定执法程序,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核查,完善执法全过程影像记录,根据违法情节轻重,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封存取水设施,拆除取水工程。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打井取水法律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依法取用水,要设立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电话为0477-7625415。认真分析研判整治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整治秩序管控,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附件:鄂托克前旗违规违法机电井依法专项整治行动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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