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报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鄂托克前旗生态环境分局始终严格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以解决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成效,推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环保督察方面
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旗共17项问题,完成整改17项(销号12项,正在销号5项);2024年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2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1项并报送销号材料,正在整改3项;黄河流域专项督查反馈27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完成销号材料;2025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4项问题,截至目前,完成整改2项,正在整改12项。
二、大气污染方面
第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重点推进,一是鄂托克前旗昌能供热有限公司80蒸吨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清洁热源替代项目已与电厂制定供热项目合作协议,并建设完成供热配套隔压换热站。二是完成辖区1蒸吨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内蒙古汇合瑞达天然气有限公司2026年1月21日已签订替换一台的采购合同。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排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情况;二是强化废动力电池、废光伏组件及废风机叶片“新三样”固废环境监管;三是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及企业自行利用设施、场所的排查整治,规范记录台账信息,切实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的规范化水平,防范环境风险。
四、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全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达标建设。严格管控保护区内新建与水源地无关的项目,2026年第一季度核查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占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回函38份。水源井全部实行单井围封式保护,各保护区均按规范设置了标识、标志牌并进行远程视频监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截至目前辖区内未发生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水源污染事故,水质监测达标率100%,稳定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皿类标准。并且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名录及公示监测结果,做到一源一档。二是保障我旗境内流域断面即大沟湾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经每月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限值。辖区内持续保持无黑臭水体现象。三是加强环境统计系统名录库建设,正在确认2026年生态环境统计系统季报名录库。四是完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核查工作2项。五是紧盯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持续推动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稳定运行。
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督促2026年度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二是联动监管全旗重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情况;三是开展鼎信化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地下水和空气监测;四是会同旗住建局完成已建成的2处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一季度巡查工作,自行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联合各镇,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了第一季度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并对排查结果进行公示,截至目前,我旗第一季度未发现农村牧区黑臭水体。五是督促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开展园区地下水环境专项整治。
六、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方面
第一季度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帮扶检查,并要求执法人员在入企检查前必须通过系统审批生成专属二维码,入企时出示二维码供企业扫码核实身份和检查事由,检查后企业可以扫码评价,实现入企登记、亮码执法、扫码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为主动适配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精准监管需求,持续强化干部队伍科技应用能力,鄂托克前旗分局执法人员实地开展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以技术赋能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5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135余人次,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2起,都已下达风险预警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充分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等受理平台,第一季度供受理环境信访事件10起,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处理率达100%,办结率达100%。
七、环境监测、监控方面
一是完成城川镇、上海庙镇水源地,敖镇、上海庙垃圾填埋场观测井地下水监测;完成大沟湾流域、水洞沟上下游地表水,城镇黑臭水体(人工湖)地表水监测;完成敖镇、城川镇、昂素镇、上海庙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出水,敖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恒坤化工熄焦废水监测;完成苏坝海子环境空气监测;完成敖镇、上海庙镇两个垃圾填埋场臭气浓度检测;共出具监测报告16份。二是对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及重点管理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发证及重点管理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达到90%以上。三是对新进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培训与实操练习。
八、行政审批方面
一是环评审批方面,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个(报告表);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6个;窗口咨询环评业务3次;调度2026年重大项目18次;所有审批工作都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内完成。二是排污许可方面,审核许可证22家 。
九、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方面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重点宣传。第一季度,先后组织开展了“低碳迎新春 绿色过大年”、“学雷锋践志愿精神,倡低碳建绿色家园”、“助力‘三北工程’、共筑生态屏障”等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5场,发放各类宣传物资1000余份。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集中学习3次,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业务知识,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报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鄂托克前旗生态环境分局始终严格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以解决环境问题为重点,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新成效,推动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环保督察方面
2022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旗共17项问题,完成整改17项(销号12项,正在销号5项);2024年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24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1项并报送销号材料,正在整改3项;黄河流域专项督查反馈27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完成销号材料;2025年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4项问题,截至目前,完成整改2项,正在整改12项。
二、大气污染方面
第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重点推进,一是鄂托克前旗昌能供热有限公司80蒸吨供热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或清洁热源替代项目已与电厂制定供热项目合作协议,并建设完成供热配套隔压换热站。二是完成辖区1蒸吨及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工作:内蒙古汇合瑞达天然气有限公司2026年1月21日已签订替换一台的采购合同。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排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情况;二是强化废动力电池、废光伏组件及废风机叶片“新三样”固废环境监管;三是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企业及企业自行利用设施、场所的排查整治,规范记录台账信息,切实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的规范化水平,防范环境风险。
四、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全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达标建设。严格管控保护区内新建与水源地无关的项目,2026年第一季度核查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占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回函38份。水源井全部实行单井围封式保护,各保护区均按规范设置了标识、标志牌并进行远程视频监控、保护区内无排污口。截至目前辖区内未发生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水源污染事故,水质监测达标率100%,稳定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皿类标准。并且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名录及公示监测结果,做到一源一档。二是保障我旗境内流域断面即大沟湾水质持续稳定达标,经每月水质监测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限值。辖区内持续保持无黑臭水体现象。三是加强环境统计系统名录库建设,正在确认2026年生态环境统计系统季报名录库。四是完成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保护红线疑似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核查工作2项。五是紧盯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持续推动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及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稳定运行。
五、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一是督促2026年度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二是联动监管全旗重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情况;三是开展鼎信化工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地下水和空气监测;四是会同旗住建局完成已建成的2处农村牧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一季度巡查工作,自行监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确保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联合各镇,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了第一季度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并对排查结果进行公示,截至目前,我旗第一季度未发现农村牧区黑臭水体。五是督促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开展园区地下水环境专项整治。
六、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方面
第一季度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帮扶检查,并要求执法人员在入企检查前必须通过系统审批生成专属二维码,入企时出示二维码供企业扫码核实身份和检查事由,检查后企业可以扫码评价,实现入企登记、亮码执法、扫码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为主动适配新形势下生态环境精准监管需求,持续强化干部队伍科技应用能力,鄂托克前旗分局执法人员实地开展无人机操作技能培训,以技术赋能推动生态环境监管提质增效。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5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135余人次,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2起,都已下达风险预警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充分发挥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等受理平台,第一季度供受理环境信访事件10起,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处理率达100%,办结率达100%。
七、环境监测、监控方面
一是完成城川镇、上海庙镇水源地,敖镇、上海庙垃圾填埋场观测井地下水监测;完成大沟湾流域、水洞沟上下游地表水,城镇黑臭水体(人工湖)地表水监测;完成敖镇、城川镇、昂素镇、上海庙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出水,敖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恒坤化工熄焦废水监测;完成苏坝海子环境空气监测;完成敖镇、上海庙镇两个垃圾填埋场臭气浓度检测;共出具监测报告16份。二是对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及重点管理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发证及重点管理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达到90%以上。三是对新进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培训与实操练习。
八、行政审批方面
一是环评审批方面,共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个(报告表);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6个;窗口咨询环评业务3次;调度2026年重大项目18次;所有审批工作都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内完成。二是排污许可方面,审核许可证22家 。
九、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方面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做好重点宣传。第一季度,先后组织开展了“低碳迎新春 绿色过大年”、“学雷锋践志愿精神,倡低碳建绿色家园”、“助力‘三北工程’、共筑生态屏障”等生态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5场,发放各类宣传物资1000余份。二是强化理论学习,组织集中学习3次,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业务知识,提升干部职工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