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托克前旗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预算执行等项目审计中,发现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绩效管理不到位不仅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可能延缓项目建设进度、弱化项目使用效益,进而损害公共利益。为促使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补齐项目绩效管理短板,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从三个方面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对照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关文件要求,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建立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链条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岗位与履职标准,补齐当前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环节的制度漏洞。同时,针对绩效管理短板,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绩效目标编制、监控实施、评价开展的具体要求,并建立绩效责任追溯机制和绩效目标联审机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细化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避免指标空泛、脱离实际,将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从制度、人员层面夯实绩效管理基础,从源头提升绩效管理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二是强化动态监控,规范绩效运行跟踪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绩效跟踪监控有关要求,明确财政、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监控职责,针对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在每个财政年度内至少开展1-2次全覆盖的绩效运行跟踪,定期采集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完成度等核心数据,建立绩效偏差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建设进度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绩效目标偏离等问题,第一时间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绩效目标达到预期效果。同时,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项目绩效动态台账,按月梳理项目建设的各项信息,包括施工日志、资金支付凭证、阶段性验收记录等,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运行情况,确保绩效监控全程可追溯、数据可验证,彻底扭转当前绩效监控弱化的问题。
三是完善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闭环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补全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信息,严格对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全面梳理项目立项资料、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资金支付凭证、建设验收记录、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所有佐证材料,针对绩效评价缺失的环节逐项补充完善,确保评价信息真实完整、客观反映项目实际建设成效与公益效益。同时,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项目调整、责任追究挂钩的联动机制,针对近年来项目暴露出的绩效管理短板要作为后续同类项目预算审核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绩效管理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撰稿:袁军霞)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审计局在政府投资、预算执行等项目审计中,发现项目实施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绩效管理不到位不仅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可能延缓项目建设进度、弱化项目使用效益,进而损害公共利益。为促使项目实施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补齐项目绩效管理短板,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议从三个方面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对照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关文件要求,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建设项目全过程,建立覆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链条的管理机制,明确各环节责任岗位与履职标准,补齐当前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环节的制度漏洞。同时,针对绩效管理短板,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绩效目标编制、监控实施、评价开展的具体要求,并建立绩效责任追溯机制和绩效目标联审机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细化可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避免指标空泛、脱离实际,将绩效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从制度、人员层面夯实绩效管理基础,从源头提升绩效管理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
二是强化动态监控,规范绩效运行跟踪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绩效跟踪监控有关要求,明确财政、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监控职责,针对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在每个财政年度内至少开展1-2次全覆盖的绩效运行跟踪,定期采集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支出进度、绩效目标完成度等核心数据,建立绩效偏差预警机制,一旦发现建设进度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绩效目标偏离等问题,第一时间下达整改通知,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绩效目标达到预期效果。同时,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项目绩效动态台账,按月梳理项目建设的各项信息,包括施工日志、资金支付凭证、阶段性验收记录等,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运行情况,确保绩效监控全程可追溯、数据可验证,彻底扭转当前绩效监控弱化的问题。
三是完善绩效评价,强化结果运用闭环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补全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信息,严格对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要求,全面梳理项目立项资料、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资金支付凭证、建设验收记录、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所有佐证材料,针对绩效评价缺失的环节逐项补充完善,确保评价信息真实完整、客观反映项目实际建设成效与公益效益。同时,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项目调整、责任追究挂钩的联动机制,针对近年来项目暴露出的绩效管理短板要作为后续同类项目预算审核的重要参考,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绩效管理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要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约束与激励作用,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闭环管理机制,全面提升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撰稿:袁军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