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 1 号》的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委托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完成鄂尔多斯乌审旗哈日文都(宝日呼岱)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乌审旗哈日文都(宝日呼岱)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塔班陶勒盖嘎查、查干巴拉嘎苏嘎查,城川镇伊克柴达木嘎查,昂素镇巴彦柴达木嘎查、哈日根图嘎查、巴彦呼日呼嘎查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宝日忽岱 110kV 输变电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力德苏木宝日忽岱村,距城川镇城区约 18km,站址附近有小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该站周边苏力德苏木 4 个嘎查 10 个牧业社主要由35kV 昌黄变、35kV沙尔利变的8 回 10kV 线路供电,末端电压质量差,同时无法满足新增负荷接入条件,亟须在此地增设电源点接带新增负荷及转带周边昌黄及沙尔利变电站负荷,缓解河南及陶利 110 千伏变电站供电压力。
本期宝日呼岱 110kV 变新建 1 台 63MVA 主变,新建 1 条约 75.6km 输电线路自苍劲 220kV 变至宝日呼岱 110kV 变,电气总平面布置参照通用设计NM110-C-1 模块。
5、项目投资:本工程动态投资为 11206 万元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公示说明
⒈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⒉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⒊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⒋公示日期:2026 年 09 月 28 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
五、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计划部 联系电话:15704991117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永泰城写字楼 D 座 17A 层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3354710625 邮箱:xhxmgl@163.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 1 号》的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委托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完成鄂尔多斯乌审旗哈日文都(宝日呼岱)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乌审旗哈日文都(宝日呼岱)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塔班陶勒盖嘎查、查干巴拉嘎苏嘎查,城川镇伊克柴达木嘎查,昂素镇巴彦柴达木嘎查、哈日根图嘎查、巴彦呼日呼嘎查境内。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宝日忽岱 110kV 输变电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力德苏木宝日忽岱村,距城川镇城区约 18km,站址附近有小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该站周边苏力德苏木 4 个嘎查 10 个牧业社主要由35kV 昌黄变、35kV沙尔利变的8 回 10kV 线路供电,末端电压质量差,同时无法满足新增负荷接入条件,亟须在此地增设电源点接带新增负荷及转带周边昌黄及沙尔利变电站负荷,缓解河南及陶利 110 千伏变电站供电压力。
本期宝日呼岱 110kV 变新建 1 台 63MVA 主变,新建 1 条约 75.6km 输电线路自苍劲 220kV 变至宝日呼岱 110kV 变,电气总平面布置参照通用设计NM110-C-1 模块。
5、项目投资:本工程动态投资为 11206 万元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公示说明
⒈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⒉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⒊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⒋公示日期:2026 年 09 月 28 日---2026 年 10 月 12 日
五、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计划部 联系电话:15704991117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旭豪自然资源空间规划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永泰城写字楼 D 座 17A 层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3354710625 邮箱:xhxmgl@163.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