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4〕191号)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24〕246号)精神,为推动耕地深松作业规范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科学高效推进耕地深松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市农牧局下达我旗耕地深松作业补助面积2.5万亩,(各镇任务分配见附件1)。任务指标数,根据各镇耕地深松作业推进情况实时调整。
三、作业要求
(一)作业模式
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深松+旋耕作业、深松+灭茬+旋耕作业、深松+其它多项复式作业等)。鼓励适宜地块开展深松整地联合作业。同一地块一年只享受一次深松作业补助。
(二)作业机械
深松机械类型多样,按作业形式可分为间隔深松机和全方位深松机,按作业功能可分为单一深松机和复式联合作业机。各镇要根据当地土壤类型、作业模式等要求,引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科学选用深松机械。如果选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凿(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
(三)作业质量
耕地深松补助作业深度需达到30厘米以上,且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
四、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补助作业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土地经营者”)。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坚持“谁实际经营土地、谁实际深松、谁实际享受补助”的原则。
(二)补助标准
补助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最高为25元/亩。根据自治区、市耕地深松作业方案文件精神和我旗实际情况决定深松补助标准为25元/亩。
(三)补助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从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安排下达。2023年结余的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需在2024完成补助作业任务,相关要求按本方案执行。
五、工作程序
耕地深松补助作业工作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一)落实任务
本方案印发后,各镇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完成农机深松作业任务指标,配合旗农机服务中心进行统计、验收、公示等工作。积极推进集中连片规模作业,提高深松作业规模化水平与监管效果。
(二)远程监测终端设备选型安装、调试校准
用于补助作业的耕地深松作业机组必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远程监测设备应具有卫星定位、无线通信、作业深度监测、面积测量、机具识别、图像采集、显示报警等功能,数据处理平台应具备接收终端上传作业信息、存储、导出功能和作业质量、面积等数据的分析、统计与汇总等功能,管理部门和用户可通过电脑、手机直接查看平台数据。
提供远程监测的企业数据处理平台应与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对接,及时、准确上传作业数据结果。鄂托克前旗农机服务中心负责对参与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深松作业机组和监测设备进行登记备案(附件2),并与数据处理平台企业签订监测数据维护、存储协议(包括数据处理平台企业与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对接并及时准确上传作业数据等内容)。
开展耕地深松作业前,要对作业机组和远程监测设备进行调试校准。调试校准应在相对平坦地块进行,将机组调整到规定作业深度试作业,进行作业质量远程监测和人工检测;对照人工检测数据,调试校准远程监测设备,使远程监测作业面积数据与人工检测面积数据相吻合(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远程监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数据与人工检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数据基本一致。
(三)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设定与指标应用
以远程监测耕地深松作业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作为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平原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90%,丘陵地区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85%。在作业监测中,凡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远程监测合格地块”。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未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不合格地块。不合格地块不能享受作业补助。
(四)公布作业机组信息
自愿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向鄂托克前旗农机服务中心申请登记备案,并签订作业质量、责任义务等承诺书。鄂托克前旗农机服务中心将登记备案后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及深松作业机组相关信息,通过有关媒体、乡村(场、队)公示栏等方式,在应知范围进行公布。
(五)开展深松作业
土地经营者自主雇用已公布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其提供深松作业服务,双方应签订作业合同(附件3),明确深松面积、作业质量、作业价格、收费方式(差价收费、全价收费)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要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远程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并根据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机组状态和作业深度,保证作业质量;作业机手与土地经营者双方要在深松作业完成后及时填写《耕地深松作业单》(附件4);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应及时对《耕地深松作业单》进行核对汇总并与作业合同一并上报旗农机服务中心。
(六)作业质量与面积抽查复核
1.人工抽查。旗农机服务中心与旗财政部门要在深松作业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人工抽查,对参与补助作业的机组,实行人工抽查全覆盖,对作业质量不稳定及在无信号区作业的机组要增加抽查频次,并填写人工抽查记录表(附件5)。人工抽查在“远程监测合格地块”进行,如人工抽查深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且深松地块无漏耕,则该地块为合格地块,否则为不合格地块;若出现人工抽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机组所作业地块进行扩大抽查,剔除所有不合格地块。人工抽查方法(详见附件6)。
2.作业质量与面积复核。对照远程监测有关信息数据,复核《耕地深松作业单》上报信息数据,若两者相符,则“远程监测合格地块”减去人工抽查不合格地块面积和重耕作业面积,即为最终认定的“合格地块面积”;若两者出现较大差异(如面积、深度与平台数据明显不符等)或有争议,要组织力量对不符及存在争议部分进行核查,核查后确认合格的地块面积纳入“合格地块面积”。
复核确认后进行“合格地块面积”汇总,形成《深松作业验收单》(附件7)。
(七)公示备案
《耕地深松作业验收单》需在村务(场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旗农机服务中心编制《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8、9)和《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10),报旗财政局备案核准,同时上报市农牧部门备案。
(八)补助资金兑付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号)要求,市旗财政局按照旗农机服务中心和财政部门审核的补贴发放清册和《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或支付申请,采取市提级发放的方式,将财政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直接兑付给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积极动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购置深松作业机械,配装北斗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承担耕地深松作业任务;结合当地土壤类型、作物种类、适宜面积、机具保有量和作业规划等,在搞好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做好耕地深松作业任务面积落实,研究确定补助作业区域、补助面积。确保耕地深松面积任务及补助作业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工作指导
加强耕地深松作业推进方法措施研究,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机手培训,提高作业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及深松联合整地机等,最大限度地满足耕地深松作业机具补贴需求。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发挥装备优势,开展跨区深松作业服务,协同配合,为深松跨区作业创造条件。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贫困户提供优惠作业服务。加强对无信号区作业机组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作业监测数据在有效存储期内及时对接上传。作业期间,应有专人适时监控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旗农机服务中心协助管理部门开展全旗耕地深松补助作业工作的技术指导、调度汇总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耕地深松技术与作业补助政策,特别是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模式与质量标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面积确认办法等内容要宣传到位,调动农民自觉开展耕地深松作业的积极性,充分保障土地经营者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开放监测平台数据,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及时掌握其作业质量进度提供方便。也可通过建立作业机手与农机化管理、技术部门、智能监测设备生产企业手机微信群,创新管理、培训、服务方式。
(四)严格监督检查
加强作业机组与作业价格监管,强化作业信息监控,在远程智能化跟踪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坚决阻止弄虚作假、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五)加快资金兑付
实施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作业完成后及时向农机服务中心报送“耕地深松作业单”和“耕地深松作业合同”,农机服务中心汇总、审核、公示后报送旗财政局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六)注重效果监测
各镇要充分认识耕地深松对提高土壤透水、透气性能、增加土壤蓄水保墒能力的重要意义,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对比试验,重点开展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监测,并填写《耕地深松作业效果监测情况表》(附件11)。
(七)规范档案建设
耕地深松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技术培训与会议记录、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监测设备企业服务协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单、作业合同、人工抽检记录、作业单、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补助情况汇总表、进度统计表、远程监测平台导出数据(含照片、录像、作业轨迹地图)等。加强档案建设与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规范建设,经得起查证,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数据档案存储期至少5年以上。
申报项目联系人:蒋白梅 金伊拉图 娜仁其其格;
联系电话:7627108;
邮箱地址:eqqnjj@163.com
农机服务中心投诉电话:7628227
附件:1.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任务分配表
2.深松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
3.耕地深松作业合同
4.耕地深松作业单
5.人工抽查记录表
6.耕地深松作业质量人工抽查方法(试行)
7.耕地深松作业验收单
8.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全价结算)
9.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差价结算)
10.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11.耕地深松作业效果监测情况表
12.鄂托克前旗2024年耕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申请
13.鄂托克前旗2024年耕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承诺书
根据《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深松作业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牧发〔2024〕191号)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农牧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农指〔2024〕246号)精神,为推动耕地深松作业规范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科学高效推进耕地深松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市农牧局下达我旗耕地深松作业补助面积2.5万亩,(各镇任务分配见附件1)。任务指标数,根据各镇耕地深松作业推进情况实时调整。
三、作业要求
(一)作业模式
根据当地土壤类型、耕作制度和机具配备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深松整地作业模式,包括单一深松作业、深松整地联合作业(深松+旋耕作业、深松+灭茬+旋耕作业、深松+其它多项复式作业等)。鼓励适宜地块开展深松整地联合作业。同一地块一年只享受一次深松作业补助。
(二)作业机械
深松机械类型多样,按作业形式可分为间隔深松机和全方位深松机,按作业功能可分为单一深松机和复式联合作业机。各镇要根据当地土壤类型、作业模式等要求,引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科学选用深松机械。如果选用凿(铲)式深松机,相邻两凿(铲)间距不得大于2倍深松深度。
(三)作业质量
耕地深松补助作业深度需达到30厘米以上,且作业后的地块要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
四、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
补助作业区域内实际经营土地并自愿实施耕地深松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土地经营者”)。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即国家公务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事业单位职工(含聘用制职工)不在补助对象范围之列。坚持“谁实际经营土地、谁实际深松、谁实际享受补助”的原则。
(二)补助标准
补助作业实行定额补助,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最高为25元/亩。根据自治区、市耕地深松作业方案文件精神和我旗实际情况决定深松补助标准为25元/亩。
(三)补助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从2024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安排下达。2023年结余的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需在2024完成补助作业任务,相关要求按本方案执行。
五、工作程序
耕地深松补助作业工作应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
(一)落实任务
本方案印发后,各镇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完成农机深松作业任务指标,配合旗农机服务中心进行统计、验收、公示等工作。积极推进集中连片规模作业,提高深松作业规模化水平与监管效果。
(二)远程监测终端设备选型安装、调试校准
用于补助作业的耕地深松作业机组必须配备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远程监测设备应具有卫星定位、无线通信、作业深度监测、面积测量、机具识别、图像采集、显示报警等功能,数据处理平台应具备接收终端上传作业信息、存储、导出功能和作业质量、面积等数据的分析、统计与汇总等功能,管理部门和用户可通过电脑、手机直接查看平台数据。
提供远程监测的企业数据处理平台应与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对接,及时、准确上传作业数据结果。鄂托克前旗农机服务中心负责对参与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户)、深松作业机组和监测设备进行登记备案(附件2),并与数据处理平台企业签订监测数据维护、存储协议(包括数据处理平台企业与自治区农机化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对接并及时准确上传作业数据等内容)。
开展耕地深松作业前,要对作业机组和远程监测设备进行调试校准。调试校准应在相对平坦地块进行,将机组调整到规定作业深度试作业,进行作业质量远程监测和人工检测;对照人工检测数据,调试校准远程监测设备,使远程监测作业面积数据与人工检测面积数据相吻合(在规定的误差范围之内)、远程监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数据与人工检测深松深度合格率数据基本一致。
(三)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设定与指标应用
以远程监测耕地深松作业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作为远程监测作业质量控制指标,平原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90%,丘陵地区质量控制指标值设定为85%。在作业监测中,凡深松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远程监测合格地块”。深度合格率或达标率未达到质量控制指标值的作业地块,判定为不合格地块。不合格地块不能享受作业补助。
(四)公布作业机组信息
自愿承担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向鄂托克前旗农机服务中心申请登记备案,并签订作业质量、责任义务等承诺书。鄂托克前旗农机服务中心将登记备案后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及深松作业机组相关信息,通过有关媒体、乡村(场、队)公示栏等方式,在应知范围进行公布。
(五)开展深松作业
土地经营者自主雇用已公布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其提供深松作业服务,双方应签订作业合同(附件3),明确深松面积、作业质量、作业价格、收费方式(差价收费、全价收费)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要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作业过程中要保持远程监测设备工作正常,并根据监测信息适时调整机组状态和作业深度,保证作业质量;作业机手与土地经营者双方要在深松作业完成后及时填写《耕地深松作业单》(附件4);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应及时对《耕地深松作业单》进行核对汇总并与作业合同一并上报旗农机服务中心。
(六)作业质量与面积抽查复核
1.人工抽查。旗农机服务中心与旗财政部门要在深松作业期间适时组织开展人工抽查,对参与补助作业的机组,实行人工抽查全覆盖,对作业质量不稳定及在无信号区作业的机组要增加抽查频次,并填写人工抽查记录表(附件5)。人工抽查在“远程监测合格地块”进行,如人工抽查深度合格率达到85%以上且深松地块无漏耕,则该地块为合格地块,否则为不合格地块;若出现人工抽查不合格,则应对该机组所作业地块进行扩大抽查,剔除所有不合格地块。人工抽查方法(详见附件6)。
2.作业质量与面积复核。对照远程监测有关信息数据,复核《耕地深松作业单》上报信息数据,若两者相符,则“远程监测合格地块”减去人工抽查不合格地块面积和重耕作业面积,即为最终认定的“合格地块面积”;若两者出现较大差异(如面积、深度与平台数据明显不符等)或有争议,要组织力量对不符及存在争议部分进行核查,核查后确认合格的地块面积纳入“合格地块面积”。
复核确认后进行“合格地块面积”汇总,形成《深松作业验收单》(附件7)。
(七)公示备案
《耕地深松作业验收单》需在村务(场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旗农机服务中心编制《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8、9)和《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10),报旗财政局备案核准,同时上报市农牧部门备案。
(八)补助资金兑付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关于创新惠农惠牧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直达机制的通知》(内财农〔2024〕26号)要求,市旗财政局按照旗农机服务中心和财政部门审核的补贴发放清册和《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或支付申请,采取市提级发放的方式,将财政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系统直接兑付给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积极动员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购置深松作业机械,配装北斗远程监测终端设备,承担耕地深松作业任务;结合当地土壤类型、作物种类、适宜面积、机具保有量和作业规划等,在搞好调查摸底基础上,认真做好耕地深松作业任务面积落实,研究确定补助作业区域、补助面积。确保耕地深松面积任务及补助作业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工作指导
加强耕地深松作业推进方法措施研究,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机手培训,提高作业和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及深松联合整地机等,最大限度地满足耕地深松作业机具补贴需求。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发挥装备优势,开展跨区深松作业服务,协同配合,为深松跨区作业创造条件。鼓励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为贫困户提供优惠作业服务。加强对无信号区作业机组技术指导与服务,确保作业监测数据在有效存储期内及时对接上传。作业期间,应有专人适时监控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旗农机服务中心协助管理部门开展全旗耕地深松补助作业工作的技术指导、调度汇总工作。
(三)加强信息公开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印发实施方案、宣传册、明白纸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耕地深松技术与作业补助政策,特别是深松整地作业技术模式与质量标准、补助程序、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面积确认办法等内容要宣传到位,调动农民自觉开展耕地深松作业的积极性,充分保障土地经营者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开放监测平台数据,为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及时掌握其作业质量进度提供方便。也可通过建立作业机手与农机化管理、技术部门、智能监测设备生产企业手机微信群,创新管理、培训、服务方式。
(四)严格监督检查
加强作业机组与作业价格监管,强化作业信息监控,在远程智能化跟踪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监督抽查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坚决阻止弄虚作假、虚报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补助资金落到实处。
(五)加快资金兑付
实施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作业完成后及时向农机服务中心报送“耕地深松作业单”和“耕地深松作业合同”,农机服务中心汇总、审核、公示后报送旗财政局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六)注重效果监测
各镇要充分认识耕地深松对提高土壤透水、透气性能、增加土壤蓄水保墒能力的重要意义,选择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对比试验,重点开展生产成本、作物产量变化监测,并填写《耕地深松作业效果监测情况表》(附件11)。
(七)规范档案建设
耕地深松档案包括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宣传材料、技术培训与会议记录、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监测设备企业服务协议、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或农机户名单、作业合同、人工抽检记录、作业单、验收单、补助资金明细表、补助情况汇总表、进度统计表、远程监测平台导出数据(含照片、录像、作业轨迹地图)等。加强档案建设与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规范建设,经得起查证,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确保数据档案存储期至少5年以上。
申报项目联系人:蒋白梅 金伊拉图 娜仁其其格;
联系电话:7627108;
邮箱地址:eqqnjj@163.com
农机服务中心投诉电话:7628227
附件:1.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任务分配表
2.深松远程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
3.耕地深松作业合同
4.耕地深松作业单
5.人工抽查记录表
6.耕地深松作业质量人工抽查方法(试行)
7.耕地深松作业验收单
8.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全价结算)
9.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资金明细表(作业费差价结算)
10.内蒙古2024年耕地深松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
11.耕地深松作业效果监测情况表
12.鄂托克前旗2024年耕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申请
13.鄂托克前旗2024年耕地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