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5年将紧紧围绕国家“稳粮保供、优结构、提效益”的总体目标,把粮食增产的重点聚焦于单产提升和品质改善,持续完善符合我旗农业生产特点的轮作体系,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保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面积单产提升、粮油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2025年全旗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4万亩,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大豆油料自给率稳步提升。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任务目标
按照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重点推行薯类、杂粮、玉米与大豆、小麦轮作,扩大大豆、小麦生产,持续提升耕地质量,促
进玉米、大豆等单产水平提升的总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倒茬种植特色作物等轮作模式纳入补助范围,并结合实际支持特色作物适度发展。2025年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4万亩。其中敖勒召其镇3000亩、城川镇1000亩(详见附件1),最终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2025年我旗耕地轮作补贴资金为60万元,补贴标准为150元/亩,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至农牧户。
(三)操作方式
1.提高激励效益。对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油料、2025年仍种植大豆油料的,或倒茬种植特色作物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在操作方式上,执行现金直补,实行先种后补。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2.加强技术服务。成立专家指导组(详见附件2),组织专家制定分区域分作物的耕地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在新增大豆、油料、特色种植区域,指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依托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开展专项服务行动,精准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强化耕地轮作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风险保障。
3.规范项目管理。旗农牧和水利局与承担任务的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方签订耕地轮作协议书(一式三份,旗、镇和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旗农牧和水利局、镇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协议一年一签。在春播结束出苗后,经各镇核查、公示确认后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嘎查村委会要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各镇要分别建立工作台账、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便于项目监管,并于9月30日前将核查后的镇级耕地轮作实施区域汇总表(附件5)、嘎查村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耕地轮作补贴对象名录(附件6)、轮作地块四至坐标等过程资料签字盖章后以正式文件报旗农牧和水利局留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鄂托克前旗耕地轮作工作推进组(详见附件3),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协调,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轮作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任务乡镇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轮作工作开展。
(二)强化绩效管理。确保任务落实,各镇要迅速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与实施主体签订任务承担协议并及时公示。定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面积、产量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确保资金到位,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旗农牧和水利局、财政局将实时跟踪指导,督促各镇按时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种植业快报等渠道,宣传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耕地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结合项目实施,提出健全耕地轮作制度的举措和建议。请各镇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本镇区内耕地轮作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旗农牧和水利局、财政局。任务资金落实、信息调度、总结报送等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依据。
附件:1.2025年各镇耕地轮作任务分配表
2.鄂托克前旗2025年耕地轮作协议
3.2025年镇级耕地轮作项目实施区域汇总表
4.2025年鄂托克前旗耕地轮作补贴对象名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5年将紧紧围绕国家“稳粮保供、优结构、提效益”的总体目标,把粮食增产的重点聚焦于单产提升和品质改善,持续完善符合我旗农业生产特点的轮作体系,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保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面积单产提升、粮油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2025年全旗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4万亩,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大豆油料自给率稳步提升。
二、工作内容和方法
(一)任务目标
按照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重点推行薯类、杂粮、玉米与大豆、小麦轮作,扩大大豆、小麦生产,持续提升耕地质量,促
进玉米、大豆等单产水平提升的总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倒茬种植特色作物等轮作模式纳入补助范围,并结合实际支持特色作物适度发展。2025年实施耕地轮作面积0.4万亩。其中敖勒召其镇3000亩、城川镇1000亩(详见附件1),最终面积以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2025年我旗耕地轮作补贴资金为60万元,补贴标准为150元/亩,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至农牧户。
(三)操作方式
1.提高激励效益。对2023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4年轮作种植大豆油料、2025年仍种植大豆油料的,或倒茬种植特色作物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在操作方式上,执行现金直补,实行先种后补。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探索建立与农资价格上涨幅度挂钩的动态补贴方法,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
2.加强技术服务。成立专家指导组(详见附件2),组织专家制定分区域分作物的耕地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在新增大豆、油料、特色种植区域,指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依托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开展专项服务行动,精准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强化耕地轮作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风险保障。
3.规范项目管理。旗农牧和水利局与承担任务的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方签订耕地轮作协议书(一式三份,旗、镇和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旗农牧和水利局、镇和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协议一年一签。在春播结束出苗后,经各镇核查、公示确认后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嘎查村委会要进行公开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各镇要分别建立工作台账、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便于项目监管,并于9月30日前将核查后的镇级耕地轮作实施区域汇总表(附件5)、嘎查村会议记录、公示照片、耕地轮作补贴对象名录(附件6)、轮作地块四至坐标等过程资料签字盖章后以正式文件报旗农牧和水利局留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鄂托克前旗耕地轮作工作推进组(详见附件3),负责对项目实施过程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协调,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轮作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任务乡镇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轮作工作开展。
(二)强化绩效管理。确保任务落实,各镇要迅速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与实施主体签订任务承担协议并及时公示。定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面积、产量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确保资金到位,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旗农牧和水利局、财政局将实时跟踪指导,督促各镇按时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强化宣传总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种植业快报等渠道,宣传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耕地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结合项目实施,提出健全耕地轮作制度的举措和建议。请各镇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本镇区内耕地轮作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旗农牧和水利局、财政局。任务资金落实、信息调度、总结报送等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依据。
附件:1.2025年各镇耕地轮作任务分配表
2.鄂托克前旗2025年耕地轮作协议
3.2025年镇级耕地轮作项目实施区域汇总表
4.2025年鄂托克前旗耕地轮作补贴对象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