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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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3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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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旗城乡居民: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112号)精神,现就全旗城乡居民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和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且具有鄂前旗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档次和日期

  缴费档次: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共10个档次。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在10个档次中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给予缴费补贴。

  各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标准为:500元补贴60元,600元补贴65元,700元补贴70元,800元补贴75元,900元补贴80元,1000元、2000元补贴85元,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

  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0 日

  特别提示:在应缴费当年缴费的,享受政府补贴;未在应缴费当年缴费的城乡居民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三、参保缴费办理流程

  1、新参保人员: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1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户籍所在地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后,可在户籍所在地镇税务所、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内蒙古税务APP等多渠道缴费。

  2、按年缴费的少数民族生态移民、补缴人员和到龄一次性缴费的城乡居民,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镇社保所开具核订单后,可在户籍所在地镇税务所、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内蒙古税务APP等多渠道缴费。

  3、按年缴费的非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及广大城乡居民,可直接在户籍所在地镇税务所、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内蒙古税务APP等多渠道缴费。

  特此通知。

 

  

  鄂托克前旗社保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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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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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旗城乡居民: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112号)精神,现就全旗城乡居民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和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且具有鄂前旗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档次和日期

  缴费档次: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共10个档次。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在10个档次中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给予缴费补贴。

  各缴费档次的政府补贴标准为:500元补贴60元,600元补贴65元,700元补贴70元,800元补贴75元,900元补贴80元,1000元、2000元补贴85元,3000元补贴90元,5000元补贴95元,7000元补贴100元。

  缴费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0 日

  特别提示:在应缴费当年缴费的,享受政府补贴;未在应缴费当年缴费的城乡居民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三、参保缴费办理流程

  1、新参保人员: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1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户籍所在地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后,可在户籍所在地镇税务所、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内蒙古税务APP等多渠道缴费。

  2、按年缴费的少数民族生态移民、补缴人员和到龄一次性缴费的城乡居民,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户籍所在地镇社保所开具核订单后,可在户籍所在地镇税务所、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内蒙古税务APP等多渠道缴费。

  3、按年缴费的非少数民族生态移民及广大城乡居民,可直接在户籍所在地镇税务所、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内蒙古税务APP等多渠道缴费。

  特此通知。

 

  

  鄂托克前旗社保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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