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任务的实施,规范林草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林草资源的合理保护与利用,以及林草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结合我旗林草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系统化、精准化、规范化行政检查,实现“四个强化”:强化林草资源保护修复监管,确保森林草原生态安全;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构建综合监管体系,为“十五五”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二、工作原则
(一) 依法监管原则。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检查,确保每一项检查行为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二) 问题导向原则。聚焦林草资源保护突出问题、高频违法领域及安全风险隐患点,精准部署检查任务。
(三)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检查计划、过程及结果全程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四) 协同高效原则。加强部门内各科室联动,深化与市场监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三、检查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种子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明确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三、检查对象范围、方式及内容
详见《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法
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须出示执法证件,规范制作检查笔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重大案件按程序移送相关部门。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等系统并公示,确保“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 。
(二)加强协同联动
健全部门内各股室、二级站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加强与上下级林草部门的沟通汇报,及时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深化跨部门协作,建立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强化宣传引导
结合检查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向被检查对象普及林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提升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林草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