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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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1 0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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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鄂前旗公安局按照旗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前公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用权公开。更新完善旗局2020年度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依法公开旗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按照旗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证文件公开质量,每季度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份,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利用长安剑、平安内蒙古、鄂前旗公安等微信公众号、抖音及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采取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动漫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对电信网络诈骗、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宣传解读,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2020年,在各级媒体上稿115条,其中国家级媒体上稿6条,区级媒体10条,其他媒体91条,抖音累计播放量超500万次,快手累计播放量超400万次。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坚持“百姓关注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的工作原则,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群众需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建立与辖区政府、卫健部门、包片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沟通机制。定时推送摸排数据,推送涉湖北人员82人(其中涉武汉人员63人),推送中高风险疫区进入我旗1843人,确保防控工作无漏管、无死角。每日对疫情防控实战应用平台涉疫重点人预警和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核查线索进行落实研判。严打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疫情防控。强化对借疫情哄抬物价、销售伪劣、散布谣言,拒不配合等妨害疫情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前公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按时按要求完成编制机关版、领域版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四)加强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2020年,旗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共20余条。内容涉及部门文件、财政资金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以及部门项目等热点、焦点问题,均能做到第一时间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为了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并及时进行交办和回复。2020年,收到的热线交办件均及时规范答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严格按照数据填报要求,确保数据精准性,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利用多种形式确保政策解读到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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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1 07:54

 

鄂托克前旗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鄂前旗公安局按照旗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前公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用权公开。更新完善旗局2020年度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依法公开旗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按照旗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保证文件公开质量,每季度主动公开部门文件3份,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

    (二)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利用长安剑、平安内蒙古、鄂前旗公安等微信公众号、抖音及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采取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动漫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对电信网络诈骗、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宣传解读,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2020年,在各级媒体上稿115条,其中国家级媒体上稿6条,区级媒体10条,其他媒体91条,抖音累计播放量超500万次,快手累计播放量超400万次。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坚持“百姓关注什么、我们就做什么”的工作原则,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热点问题的公开力度,努力满足群众需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建立与辖区政府、卫健部门、包片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沟通机制。定时推送摸排数据,推送涉湖北人员82人(其中涉武汉人员63人),推送中高风险疫区进入我旗1843人,确保防控工作无漏管、无死角。每日对疫情防控实战应用平台涉疫重点人预警和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核查线索进行落实研判。严打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助力疫情防控。强化对借疫情哄抬物价、销售伪劣、散布谣言,拒不配合等妨害疫情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落实《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前公办发〔20201号)文件精神,按时按要求完成编制机关版、领域版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四)加强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2020年,旗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共20余条。内容涉及部门文件、财政资金公开、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情况以及部门项目等热点、焦点问题,均能做到第一时间发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公布申请联系咨询电话,申请渠道畅通。2020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为了提升政务热线服务质效,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并及时进行交办和回复。2020年,收到的热线交办件均及时规范答复。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严格按照数据填报要求,确保数据精准性,切实提升年度报告编制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利用多种形式确保政策解读到位,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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