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1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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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旗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公开透明、便民及时为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领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要求,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印发了《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各股室分工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告编制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局长每年主持召开不少于两次的专题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核、备案和监督等制度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打造多渠道公开载体,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主平台,以政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同时,积极落实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全年通过鄂前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重点领域监管信息、政策解读、计划总结、通知通告等方面政府信息19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971条,关注人数7053个;通过微博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42条,关注人数112个;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85条。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选派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政务人员参加全旗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入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概念、遵循的原则、适用范围等;通过学习,在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普及了政务公开有关知识,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2

行政强制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

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1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完善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局内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内容规范、发布及时。二是丰富公开内容。通过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多方面,对公众关切的热点、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重点进行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前市监发〔2021102号),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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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111日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旗委、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坚持以公开透明、便民及时为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领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要求,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印发了《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各股室分工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认真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告编制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局长每年主持召开不少于两次的专题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核、备案和监督等制度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打造多渠道公开载体,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主平台,以政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等为辅助手段,着力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为公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同时,积极落实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全年通过鄂前旗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90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重点领域监管信息、政策解读、计划总结、通知通告等方面政府信息19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971条,关注人数7053个;通过微博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242条,关注人数112个;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85条。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选派分管领导和办公室政务人员参加全旗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深入学习了政府信息公开概念、遵循的原则、适用范围等;通过学习,在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普及了政务公开有关知识,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12

行政强制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

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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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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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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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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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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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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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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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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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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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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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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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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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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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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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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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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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2021年,我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完善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确保局内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明确、内容规范、发布及时。二是丰富公开内容。通过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多方面,对公众关切的热点、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重点进行公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鄂托克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鄂前市监发〔2021102号),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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