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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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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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现将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确保了各项公开工作按要求如期完成,全年累计报送各类信息614条,其中网站信息报送系统150条、微信公众号信息430条、网站专栏信息20;共主动公开文件14份。

此外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高度重视,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确保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开发区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开发区将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实行。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相关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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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8 16:17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现将上海庙经济开发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确保了各项公开工作按要求如期完成,全年累计报送各类信息614条,其中网站信息报送系统150条、微信公众号信息430条、网站专栏信息20;共主动公开文件14份。

此外为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发区高度重视,设立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查阅点,确保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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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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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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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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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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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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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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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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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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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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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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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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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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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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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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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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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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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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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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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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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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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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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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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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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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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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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开发区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的便民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开发区将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全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实行。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政府部门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相关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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