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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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1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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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按照《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前公办发202119)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水利贡献。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引导群众积极指出和广泛参与,畅通部门和群众互动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全年主动公开部门年度决算和部门预算各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公开报告1条,形成日常工作及重点领域相关工作信息92条,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相关文件、信息191余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受理市长热线4次,旗长热线3次;共建立73项随机抽查事项,登记执法检查人员3人,将9家企业列入市场主体名录库,8个生产建设项目列入监督检查对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水利政策性文件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等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扩大我局公开信息的丰富性和信息公开主体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微博、微信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学习及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积极推进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水利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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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我局按照《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鄂托克前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前公办发202119)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作出水利贡献。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引导群众积极指出和广泛参与,畅通部门和群众互动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社会效益。全年主动公开部门年度决算和部门预算各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公开报告1条,形成日常工作及重点领域相关工作信息92条,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公开相关文件、信息191余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受理市长热线4次,旗长热线3次;共建立73项随机抽查事项,登记执法检查人员3人,将9家企业列入市场主体名录库,8个生产建设项目列入监督检查对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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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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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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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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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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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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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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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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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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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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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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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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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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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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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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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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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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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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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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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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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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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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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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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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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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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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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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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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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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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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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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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水利政策性文件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还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真正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等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不断扩大我局公开信息的丰富性和信息公开主体的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做好微博、微信公众留言答复、信息发布等工作,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相关知识学习及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作为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促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以公开、公正、便民和廉政、勤政为目的,积极推进各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努力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水利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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