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5 15:54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提升工作站位,改进工作方式,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利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发展。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旗交通运输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托信息网络技术进行实时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对外公开的主要手段,实时更新政务。2021年,累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情况、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共计10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无申请人向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提出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的工作要求,旗交通运输局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其它股室和各二级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确保权责分明、上下联动,配合得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业务流程,规范旗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逐级审核机制,落实保密审查的痕迹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定期做好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旗交通运输局按照自治区、市局等相关要求,在网站栏目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定期转发动态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交通政策等文件。2021年,旗交通运输局累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交通政策23条,解答行政许可咨询45次,有效发挥新媒体作用,即时发布最新政策;在各级媒体共发表新闻5篇;全年向自治区、市局等各大网站报送政务信息146篇,涉及管养公路、营商环境、党建团建等多项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旗对部门绩效考核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相关要求,结合旗交通运输局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接受旗对部门的监督和考评。组织办公室人员积极参加旗政务服务局通知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由办公室负责对各股室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确保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公路项目建设情况较少;二是政策解读属于薄弱环节,内容和形式不丰富;三是政民互动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不足,旗交通运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高质量报送。将疫情防控作为常态化工作,按时更新快递公司和运输公司的防疫情况。多发布线路信息,让广大群众熟悉我旗公路建设现状,了解最新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情况。二是增加政策解读的质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按“谁公开,谁解读原则,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三是加大互动交流力度。依托旗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提供领导信箱、发布调查征集和在线访谈,研究落实政府决策公众参与,在涉及民生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公开征求各大企业和群众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旗交通运输局将《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前政服发202119)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确保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相关附件下载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5 15: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内容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提升工作站位,改进工作方式,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便利性,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高效发展。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旗交通运输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托信息网络技术进行实时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对外公开的主要手段,实时更新政务。2021年,累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情况、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共计10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无申请人向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提出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的工作要求,旗交通运输局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形成了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其它股室和各二级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确保权责分明、上下联动,配合得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工作制度,明确业务流程,规范旗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保密逐级审核机制,落实保密审查的痕迹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定期做好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旗交通运输局按照自治区、市局等相关要求,在网站栏目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定期转发动态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交通政策等文件。2021年,旗交通运输局累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交通政策23条,解答行政许可咨询45次,有效发挥新媒体作用,即时发布最新政策;在各级媒体共发表新闻5篇;全年向自治区、市局等各大网站报送政务信息146篇,涉及管养公路、营商环境、党建团建等多项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旗对部门绩效考核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相关要求,结合旗交通运输局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接受旗对部门的监督和考评。组织办公室人员积极参加旗政务服务局通知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由办公室负责对各股室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指导,确保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旗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公路项目建设情况较少;二是政策解读属于薄弱环节,内容和形式不丰富;三是政民互动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不足,旗交通运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高质量报送。将疫情防控作为常态化工作,按时更新快递公司和运输公司的防疫情况。多发布线路信息,让广大群众熟悉我旗公路建设现状,了解最新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情况。二是增加政策解读的质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政策措施,按“谁公开,谁解读原则,进行多形式深入解读,提升政策知晓度。三是加大互动交流力度。依托旗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提供领导信箱、发布调查征集和在线访谈,研究落实政府决策公众参与,在涉及民生社会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前公开征求各大企业和群众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旗交通运输局将《鄂托克前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旗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前政服发202119)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确保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好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