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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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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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旗政府有关要求,由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tkq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其巴嘎图西街文化产业园综合办公大楼附楼207,邮编:016200,电话:0477-7626268,电子邮箱:eqqgxhz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社按照旗委旗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及时、准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力度。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提高了公开效率和公开质量。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包括公范围、时间、形式,并进一步明确处理程序;对信息公开分类进行规范性管理,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协同办理、会商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党务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及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公开单位工作信息,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是严格督查量化考核。为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准确性,我社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及时更新,公开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等项目进行监督,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社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策文件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提高,主动公开信息项目、内容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项

下一步,我社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开展一下工作: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当前,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新的经济形态蓬勃发展,产业间相互融合,应进一步对统计法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宣传有关统计知识,解读有关统计法规、政策,使人民群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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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社按照旗委旗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及时、准确”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力度。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提高了公开效率和公开质量。

二是规范信息公开程序。依法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包括公范围、时间、形式,并进一步明确处理程序;对信息公开分类进行规范性管理,简化办理流程,减少审核程序;对复杂疑难的信息公开申请,建立协同办理、会商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质量和时效。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党务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利用及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公开单位工作信息,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各方面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是严格督查量化考核。为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准确性,我社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全面具体、及时更新,公开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等项目进行监督,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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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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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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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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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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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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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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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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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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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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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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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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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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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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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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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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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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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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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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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社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政策文件解读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有待提高,主动公开信息项目、内容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增项

下一步,我社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开展一下工作:一是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有关文件精神,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当前,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新的经济形态蓬勃发展,产业间相互融合,应进一步对统计法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宣传有关统计知识,解读有关统计法规、政策,使人民群众能够详细了解统计工作、支持统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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