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1 10:47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及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现将我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我单位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累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共计9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无申请人向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的工作要求,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协调,各股室分工又协作的良好局面,明确落实责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自治区、市局等相关要求,在网站栏目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定期转发动态更新和建设领域政策等文件有效发挥新媒体作用,即时发布最新政策。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定期做好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旗对部门绩效考核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接受旗对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安排,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质量等管理制度作出明确要求,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更新有时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单位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和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要继续加强对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涉及到信息收费情况。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0

 

 

 

 

 

 

 

相关附件下载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1-11 10: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及时完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真正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现将我单位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我单位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2年,累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财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共计9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无申请人向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的工作要求,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协调,各股室分工又协作的良好局面,明确落实责任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自治区、市局等相关要求,在网站栏目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定期转发动态更新和建设领域政策等文件有效发挥新媒体作用,即时发布最新政策。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定期做好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开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旗对部门绩效考核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做好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接受旗对部门的监督和考评。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安排,对政务公开信息的审核、质量等管理制度作出明确要求,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更新有时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单位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和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要继续加强对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未涉及到信息收费情况。

 

 

鄂托克前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110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