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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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内容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市、旗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作用,紧密结合旗交通运输局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旗交通运输局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发布各类相关信息。2023年,累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情况、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共计7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无申请人向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提出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制度和信息发布后复查制度,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有效防范违规发布、公开泄密等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旗交通运输局按照自治区、市局等相关要求,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转发最新交通动态政策解读、发布日常交通工作动态等信息。2023年,旗交通运输局累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交通政策42条,解答行政许可咨询76次,有效发挥新媒体作用,即时发布最新政策;在各级媒体共发表新闻33篇;全年向自治区、市局等各大网站报送政务信息90篇,涉及主题教育、营商环境、党建团建、公路管养等多项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开展信息宣传员操作培训,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维护。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对照各级要求,旗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公开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仍要进一步完善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全面。

(二)整改措施。针对上述不足,旗交通运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监督保障,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素养;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做好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电话:0477--7621805

电子邮箱:1371285877@qq.com

办公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查汉陶勒亥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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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4: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报告内容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区、市、旗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强监管作用,紧密结合旗交通运输局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旗交通运输局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发布各类相关信息。2023年,累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情况、政策文件、行政许可、工作动态信息等内容,共计76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无申请人向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提出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制度和信息发布后复查制度,对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有效防范违规发布、公开泄密等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旗交通运输局按照自治区、市局等相关要求,在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转发最新交通动态政策解读、发布日常交通工作动态等信息。2023年,旗交通运输局累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交通政策42条,解答行政许可咨询76次,有效发挥新媒体作用,即时发布最新政策;在各级媒体共发表新闻33篇;全年向自治区、市局等各大网站报送政务信息90篇,涉及主题教育、营商环境、党建团建、公路管养等多项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组织开展信息宣传员操作培训,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维护。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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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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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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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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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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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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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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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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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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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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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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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对照各级要求,旗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务公开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仍要进一步完善等;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条例》学习掌握不够深入、全面。

(二)整改措施。针对上述不足,旗交通运输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监督保障,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素养;二是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做好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tkqq.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电话:0477--7621805

电子邮箱:1371285877@qq.com

办公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查汉陶勒亥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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