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14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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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积极推动鄂托克前旗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鄂托克前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7条。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4份公开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将公开保密审查纳入政府信息制作过程,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四)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规范化建设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医保政策等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医保报销比例调整等及时予以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信息发布,切实为参保职工和居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咨询与经办服务,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公开专栏运营监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及僵尸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对自查及通报的相关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失信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公开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配置,部分文件内容不完善;二是“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信息发布审核不够严格。偶尔存在错敏词及表述不规范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按要求上传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完整。二是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三审三校”制度,避免在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出现错、敏词及表述不规范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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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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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积极推动鄂托克前旗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现将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党建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市、旗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作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鄂托克前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鄂托克前旗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67条。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文件4份公开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统一部署,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三审三校”制度,将公开保密审查纳入政府信息制作过程,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

(四)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规范化建设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医保政策等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医保报销比例调整等及时予以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信息发布,切实为参保职工和居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咨询与经办服务,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公开专栏运营监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维护。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及僵尸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对自查及通报的相关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发布失信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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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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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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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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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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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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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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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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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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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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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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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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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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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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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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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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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一是公开的文件未按要求进行配置,部分文件内容不完善;二是“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信息发布审核不够严格。偶尔存在错敏词及表述不规范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按要求上传文件,确保文件内容完整。二是认真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三审三校”制度,避免在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出现错、敏词及表述不规范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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