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1-16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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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全文包括2024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到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利用鄂托克前旗政府网站、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向群众公开、公示发改委项目审批备案事项、企业信用情况、发改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委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诚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经济运行、民生价费等各类热点话题,在新媒体平台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102条,市场监测价格4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时查收群众、企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流程和时限要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申请信息内容,确定责任股室,安排专人及时与联系人进行沟通,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详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传,不予公开的文件严禁上网,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准确、透明、及时、完整,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日常运行情况、信息内容的审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信息网上发布审批制度,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信息发布作用,积极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等工作,及时发布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惠民政策、通知公告,以及相关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及时获知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以提升业务能力。每年按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024年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已公开信息阅读量不够高。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完善。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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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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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6 10:0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全文包括2024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11日到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利用鄂托克前旗政府网站、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向群众公开、公示发改委项目审批备案事项、企业信用情况、发改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委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诚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经济运行、民生价费等各类热点话题,在新媒体平台鄂托克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信息102条,市场监测价格45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委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流程,及时查收群众、企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流程和时限要求,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收到2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申请信息内容,确定责任股室,安排专人及时与联系人进行沟通,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详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委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传,不予公开的文件严禁上网,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准确、透明、及时、完整,杜绝泄密事件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新媒体的日常运行情况、信息内容的审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严格信息网上发布审批制度,充分发挥各类新媒体信息发布作用,积极做好公开、解读和回应等工作,及时发布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惠民政策、通知公告,以及相关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及时获知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定期参加培训,以提升业务能力。每年按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2024年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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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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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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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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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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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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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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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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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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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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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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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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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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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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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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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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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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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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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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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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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已公开信息阅读量不够高。

下一步,我委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完善。一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借助新媒体等渠道,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定岗定责,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和上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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