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林业和草原局
发布时间:2026-01-13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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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要求,鄂前旗林草局积极组织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2025年度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构建“政策精准推送、工作全程晾晒、服务直达群众”的主动公开体系,全年围绕林草种苗管理、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核心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0余条。其中审核审批项目、林木采伐许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林草植物检疫等行政许可1002件,部门财政预决算1次,在线访谈1事项目录清单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类文稿80公开渠道覆盖政府网站、社区、嘎查村公示栏、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质效同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申请办理全流程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建立“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机制。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申请内容集中在草牧场确权登记、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征占用林草地审批依据等领域,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按时办结率100%。答复类型包括告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本机关掌握、不予重复处理等,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工作体系,始终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公开属性界定标准、保密审查流程、责任分工要求,及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各环节责任。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建立“业务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杜绝涉密信息泄露风险。全年未发生信息错发、漏发及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优化服务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构建“官网为主、新媒体为辅、线下补充”的多元公开矩阵。全年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林草资源智慧管理平台等多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0余条。同时强化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运营,全年发布原创信息80条,转载信息118条。

(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各业务科室设专职信息员,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信息公开全过程零失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业务能力支撑不足。信息公开岗位人员与林草审批、资源管护、执法监督等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不够,存在“业务办理”与“信息公开”脱节现象,容易出现答复内容不规范、法律引用错误等问题。

二是队伍联动处置能力有待加强。随着公众信息需求的多元化、专业化,涉及多部门协同或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申请数量有所增加,但各部门协同合作不足,影响问题处置质效。

三是监督保障机制运行质效有待提升。监督检查偏重于确保信息“按时公开,程序合法”,对公开内容是否准确、清晰等“质量维度”考量不足,难以精准衡量工作实效。

(二)改进措施

一是构建专业化培训体系针对岗位人员需求,开展“基础+专项”双轨培训。基础培训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保密审查规范、答复文书撰写;专项培训围绕林地征占用、林草项目补贴申领高频领域公开事项,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快速响应、精准研判的实战能力。

进一步完善跨股室、跨单位的信息公开协调会商机制,明确复杂申请的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专人负责对接各类跨领域公开对策研讨,共同研究公开范围、答复方式,确保答复合法合规、精准统一。

健全全流程内部监督保障体系,明确督查范围、检查标准、围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核心维度,不定期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鄂前旗林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全年未产生相关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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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要求,鄂前旗林草局积极组织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2025年度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构建“政策精准推送、工作全程晾晒、服务直达群众”的主动公开体系,全年围绕林草种苗管理、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核心工作,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0余条。其中审核审批项目、林木采伐许可、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林草植物检疫等行政许可1002件,部门财政预决算1次,在线访谈1事项目录清单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类文稿80公开渠道覆盖政府网站、社区、嘎查村公示栏、政务新媒体等,公开质效同步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规范申请办理全流程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建立“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机制。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申请内容集中在草牧场确权登记、土地总体利用规划、征占用林草地审批依据等领域,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按时办结率100%。答复类型包括告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本机关掌握、不予重复处理等,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工作体系,始终坚持“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公开属性界定标准、保密审查流程、责任分工要求,及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归档各环节责任。落实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建立“业务科室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有效,杜绝涉密信息泄露风险。全年未发生信息错发、漏发及失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优化服务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构建“官网为主、新媒体为辅、线下补充”的多元公开矩阵。全年通过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鄂尔多斯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林草资源智慧管理平台等多个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0余条。同时强化微信公众号新媒体运营,全年发布原创信息80条,转载信息118条。

(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各业务科室设专职信息员,统筹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定期开展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确保立行立改,整改到位,信息公开全过程零失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7

0

0

0

0

0

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是业务能力支撑不足。信息公开岗位人员与林草审批、资源管护、执法监督等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不够,存在“业务办理”与“信息公开”脱节现象,容易出现答复内容不规范、法律引用错误等问题。

二是队伍联动处置能力有待加强。随着公众信息需求的多元化、专业化,涉及多部门协同或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申请数量有所增加,但各部门协同合作不足,影响问题处置质效。

三是监督保障机制运行质效有待提升。监督检查偏重于确保信息“按时公开,程序合法”,对公开内容是否准确、清晰等“质量维度”考量不足,难以精准衡量工作实效。

(二)改进措施

一是构建专业化培训体系针对岗位人员需求,开展“基础+专项”双轨培训。基础培训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保密审查规范、答复文书撰写;专项培训围绕林地征占用、林草项目补贴申领高频领域公开事项,切实提升工作人员快速响应、精准研判的实战能力。

进一步完善跨股室、跨单位的信息公开协调会商机制,明确复杂申请的认定标准和办理流程。专人负责对接各类跨领域公开对策研讨,共同研究公开范围、答复方式,确保答复合法合规、精准统一。

健全全流程内部监督保障体系,明确督查范围、检查标准、围绕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等核心维度,不定期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纠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鄂前旗林草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信息处理费征收管理,全年未产生相关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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