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来源: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2026-01-2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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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其巴嘎图西街综合办公大楼附楼207,电话:0477-7626268)。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5年以来,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众号、单位三务公开栏等平台,共公开党务、政务及工作动态信息68,转发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20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全年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建设,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与内容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与平台运行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社不断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按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持续落实“三审”制,研究制定了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新媒体信息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从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保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大涉及到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农牧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重要政策文件及时进行公开农牧民群众有质疑的问题认真解答,及时反馈。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各类培训和实际操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足,从事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社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教育与培训,积极参加和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作。二是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更新,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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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对本年度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地址: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其巴嘎图西街综合办公大楼附楼207,电话:0477-7626268)。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5年以来,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通过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众号、单位三务公开栏等平台,共公开党务、政务及工作动态信息68,转发政策解读等各类信息20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全年未收到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社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建设,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与内容监测工作,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与平台运行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社不断加强网站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按时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持续落实“三审”制,研究制定了鄂托克前旗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新媒体信息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从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五)监督保障

强化监督保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大涉及到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认真听取服务对象农牧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重要政策文件及时进行公开农牧民群众有质疑的问题认真解答,及时反馈。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各类培训和实际操作,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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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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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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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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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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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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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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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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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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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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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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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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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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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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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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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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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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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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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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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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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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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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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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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足,从事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流程等有待进一步完善。

我社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安排,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教育与培训,积极参加和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作。二是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更新,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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