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能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9 15:59
字号:
打印
 

鄂托克前旗能源局关于呈报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开展情况

(一)主要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旗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职能转变、职能发挥和职能运用的重要杠杆,切实推进全旗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工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12条、财务信息12条,并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其他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信息182条。同时,我局无行政许可,未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内容更新不及时、方法措施不够创新、主动公开宣传力度不强,影响了公开的效果。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不断健全完善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反馈制度,有效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切实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局坚持党务、政务、财务全面公开原则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对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对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由专人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同时,每月聘请相关煤矿安全方面的专家对安全监管人员及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培训。

 

 

 

相关附件下载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鄂托克前旗能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9 15:59
 

鄂托克前旗能源局关于呈报202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开展情况

(一)主要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按照旗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职能转变、职能发挥和职能运用的重要杠杆,切实推进全旗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工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文件12条、财务信息12条,并通过局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其他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信息182条。同时,我局无行政许可,未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的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内容更新不及时、方法措施不够创新、主动公开宣传力度不强,影响了公开的效果。

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职能职责,不断健全完善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反馈制度,有效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切实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局坚持党务、政务、财务全面公开原则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对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对上级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由专人制定学习计划,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同时,每月聘请相关煤矿安全方面的专家对安全监管人员及煤矿企业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培训。

 

 

 

相关附件下载